远,我知道我得连夜给他找个好去处。
为了有力气安置林远,我去了厨房,林远有储存食物的习惯。
艰难的起身,每挪一步身体都像散了架一样,尽管走一步歇三步,不停的大喘气,我依旧坚定地向厨房走去。
天很黑,打开橱柜也什么都看不到,随手拿起一包东西,撕开包装,是面包,放到嘴里有点发霉了,我没有吐出去,现在,吃什么对我不重要,只要能让我活下去,什么我都敢吃。
用牙齿把面包嚼碎,我能清晰的感觉它顺着我的口腔,穿过我的食道,最终进入我的胃里。可胃用来迎接它的却不是终于能继续工作的狂喜,而是剧痛,比饿时更强烈的痛楚让我不自觉的皱起了眉毛。
在以往,我承受了如此之多,都没有让我皱起眉毛,可见,进食给我带来的痛苦有多大。
子墨,是你吗,用如此大的痛苦提醒我,我本不应该活在这个世界上。
继续把第二口面包送进胃里,对不起,子墨,我就是想活下去,虽然我并不怕死。
吃了东西,有了力气,我回到客厅,拖着林远,慢慢向地下室走去。
林远很沉,我拖了好久,林远的后边,有长长的血迹,连成不规则的直线,让我想起了彩虹,没有七色,只有单调的重复,像通往地狱的索桥,醒目而让人迷醉,生怕别人看不见。
这是我第一次没戴眼罩进入地下室。
地下室不大,可它居然是环形的的,一下地下室就是一个圆形的路,无止境的循环,这就是为什么林远每次带我去工作室所用的时间都不一样,我们走的根本不是直线,林远只是再带着我反复的绕圈,给我一种地下室很大的感觉。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墙壁摸起来像玻璃,原来,墙壁真的是是玻璃做的,其实,我不确定应不应该称呼它为墙壁,透明坚固的玻璃后边有这世界上最让我兴奋的美景,比那天烈日下的向日葵更让人迷醉。
一具具保存完好的尸体陈列在里面,美得耀眼夺目,毫无疑问,这是她们人生中最美的时刻,我仔细地观察者我面前这座艺术品精致的五官,林远绝对是个天才,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毫无疑问,他,创造了永恒。
就像去参观博物馆,我一件一件欣赏着,一共四十六件,完美的四十六件,而且,各有各的美。
有一具很不一样,我见过她,在梦中,她声嘶力竭的从我要回她的脸,目光停留在她的脸上,细腻的皮肤上真的少了一块,和我脸上材料的形状正好吻合。
不可否认,就算脸上缺了一块,她也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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