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计——趁机摘下他的斗笠。鬼冢蓦然回首,映入眼帘的是一张丑陋至极的脸,大片大片重度烧伤疤痕覆盖了整个面庞,泛着星星点点的绿色莹光。事实上,不止脸上、手上,几乎全身体无完肤。看上一眼不寒而栗,令人作呕。丁宁大惊失色,魂不附体,尖叫道:“鬼呀!!!”失手将斗笠掉进河里,如一叶扁舟顺流而下。
这一声惊呼狠狠地刺痛了鬼冢的心,紧握双拳,指甲深深地抠进肉里,这种痛深入骨髓,无法言喻,是灵魂的创伤,仇恨,像把烈火,在他心中熊熊燃起,要将躯壳连带灵魂化为灰烬。
鬼冢将头扭向一边,幽幽地说:“对不起,我吓着你了,你放心,我不是鬼。”
丁宁平复了下惊惶的心神,将信将疑地问:“真的?那你让我摸下你的下巴,鬼是没有下巴的。”这个理论她不知是从那里看来的,好像许多小说都这么写,估且相信。
鬼冢苦笑点头。
丁宁胆怯地慢慢摸着他的脸,暖暖的,感觉到他的鼻息,他——是人,活生生的一个人。天啊!这样的疤痕,他曾有过何其惨痛的经历,是怎样熬过来的?她无法想象。
丁宁是个很感性的女子,心中顿生怜爱之情,眼里闪烁莹莹泪光。
鬼冢从她的眼中读到了善良、真挚、悲天悯人,这样的女子才是最美的,深深地打动了他陈封的心。
丁宁抚摸到他脸上点点如繁星闪烁的荧光,一抹即脱落,疑惑地问:“这是什么?”
“荧火虫身上的荧光粉,不然怎么装鬼吓走那两个歹人。”
丁宁一笑,心下暗想:这副模样比鬼还可怕,何必装鬼?
这一笑如绽开的百合花,拨动了鬼冢的心弦,使他那颗悸动的心更加狂跳不安。
“没请教姑娘芳名?”明明知道他的人生中背负太多的责任,令他身不由己,或许在漫漫人生中与她只如流星划过,却想铭刻于心。
“丁宁。”她仰起头,一脸俏皮。
这个名字、这副模样将永远烙印在鬼冢的心灵最深处。
“丁姑娘多保重,在下告辞。”
“等等……”
武侠小说中常说:江湖险恶,她这次是真的体会到了,来古代还不到24小时,差点儿死四次,死亡率也太高了!再像没头苍蝇似的乱闯乱撞,等于飞蛾投火,就这么死翘翘,她可不甘心,不如暂时找个栖身之处,等找到张风雷再做计划。
想到此,她不怀好意地仔细打量眼前这个男人:虽然面貌丑陋,但此人不贪财,又有侠义心肠,是个正人君子,干脆求他收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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