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危难出英雄确是真理。
记上,记上。
闲话休提,我上树驾轻就熟地找个最佳观望点,殊料有人捷足先登,趴在那儿懒洋洋地打盹。惊觉我的出现,一双凌厉的眸子冷然横过来。这种程度的我在师父那儿领教得多了,所以我也就了解地回望,笑笑,然后继续观望,再也不顾身侧那双可杀人的视线。其实有缘在此相会,正说明英雄所见略同,不定在爬树一技上大家俱是同道中人,正可以乘机切磋切磋。不过对方心眼如此狭小,恐怕已怀瑜亮之隙,我纵然心胸宽阔不计较,也犯不着用自己热面孔倒贴对方冷屁股。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理他做甚?今日一别,来朝未必相会,看戏,有戏看就好。
这番劫色劫得有够精采,一波三折,声情并茂,从早上劫到中午,又从中午劫到晚上,劫得我包里的馒头都啃完了,这色还没劫完。来了又走的英雄不少,全被彪形大汉打跑。终于,在我吃下第三顿眼看日暮已至天色渐晚他们不收队我也要准备呆在树上中场休息明日再看的时候,拐弯脚出现了一位小帅哥。
我眼前一亮。
能让我眼前一亮,说明他的确有能让人眼前一亮的本钱。
纵使光线不足,更显他迫人容光——当然,这种程度和师父仍然不能比,不过已经足以和师兄站在同一起跑线。暮色下他翩翩行来,剑眉星目,白衣胜雪,英气逼人,容光焕发。
彪形大汉吆喝得更卖力了,而女子哭得也更悲切了,我看得更来劲儿了。
然后就象戏本本上写的一样,少年挥剑,怒喝,交锋。彪形大汉挨到他剑锋的叫得惨,没挨到他剑锋的吼得更惨,活象被他劈上一剑能赚上三百吊钱似的。想当然耳,不到一刻钟,劫匪抱头鼠窜,现场鸟兽一空。
好象不够精采啊!我意犹未尽地咂咂嘴,又被冷厉的目光砍了几刀,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把话说了出来,惊扰到了身边的邻居。
我好脾气地再笑笑,就算黑灯瞎火谁也看不到谁,君子不欺暗室,必要的礼节还是得守的。
就在我分神之际,英雄救美的现场又有了质的进展。
女子感恩戴德地拽着救命恩人的袖子说什么也不放手,据我分析现在上演的大概是以身相许的戏码。少年起初还翩翩有礼,然而礼节救不了他。当他察觉这一点,已是拉拉扯扯一个时辰后的事,他两只袖子被扯得七零八落,再扯下去可能连里衣都笈笈可危。我还正想他是否准备断袖问情呢,“扑通”一声反见他朝女子跪下了。
“哼!”身边一声冷哼,与我忘形的“扑哧”声几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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