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说的是高龄男女青年朋友之间的一种约定,内容为: 若本人(例如: 和菜头)在××岁之前还未结婚,若本人老友××(例如: 胡淑芬)也未婚配,则我将保证娶我的老友××为我的合法妻子,在残存的日子里一心一意照顾她,无论贫穷还是疾病,酱油减价还是国足失利,都不能把我们分开。
虽然孔子和耶稣都说过: 太熟了,不好意思下手,但是在这种满天都是鹰,一个都不愿意当兔子的时代里,把朋友发展成结婚对象也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一个人,当你见他失恋十次,流泪百次,吃饭千次,发脾气万次,你连他上厕所用几张手纸都知道的时候,这就意味着你们之间可以完全没有婚姻的磨合期,上路就挂四挡,油门踩到底,直飙小康。从此,天地之间就消失了你和你老友的身影。你们共看花开听虫鸣,同观海潮赏雨景,且一路默默无语——因为话在十年前早已说完。
由于我的存在,胡淑芬同学有了底了,气也足了,容光也焕发了。遂于今年3月8日胜利地抓到了她要的兔子,步入婚姻的神圣殿堂。临别与我解除协议的时候,她说了句令我永生难忘的话:“好兄弟!要不是想着嫁给你的种种可怕,我哪里有动力去找男朋友,哪里有今天的幸福?谢谢你!”
想起孔子说过: 惟老友与女子难养也。他没有说女子且又是你老友的情况。后来,相同的事又发生了一次,我再次签约,再次被解约。因而,就这种发生于未来时的婚姻而言,我已经离婚两次。
现在,我的看法依然坚定: 实在不行了,朋友也一样。既然做了老友,也就不在乎在肋骨上再插上一刀。
时值老夫二八大寿,想起罄竹难书的往事,老夫痛下决心,发三大愿,万望老天垂怜,得偿所愿:
一愿鸟人长久。
二愿天上落钱,只落我家。
三愿锻炼身体,练出腹肌,我和它们分别已有20年了。我希望明年生日,我穿了白衬衣站在风里大口喝矿泉水,喝得满衣服都是。风吹过,衬衣贴身,露出六块腹肌……
是为三愿。
第一章
?要想在寻常日子里找一知心朋友,真是难于上青天。在这世上,人若想不四脚着地当了茹毛饮血的野兽,也不愿意耸身一跃做了不食烟火的神仙,再怎么难,也得找三五个朋友来放在电话簿里。但是,就算是这三五个人,寻找的难度也好似灯下于黑芝麻里找黑蚂蚁。
我们要是受了钟子期和俞伯牙的大蛊惑,便跟着朋友去撞南墙,见了血,似乎才见了真。可惜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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