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也罢,我还是先制好解药送到拱云山庄给殷怕父,然后再去一趟血影门吧,反正都是往西走,而且我答应过师傅要带他回去的。」虽然依然怀念,但对于周相的死,他已经可以慢慢地放下。
「需要我陪你一起去吗?你一个人到血影门我会担心的。」他还是不太赞同风华的一意孤行。
「不用了朝朗,你帮我看店和照顾小雪就行了。而且只是一个敦荷,我自信还可以应付自如,就是再多几个我也不怕﹗送完药后,我会带师傅的骨灰回血影门,就是到了那儿我才更加无需怕那个敦荷有牙﹗」
「虽然我的功夫差劲,但阅人的眼力还不错,敦荷那家伙的武功并没有比我高多少,倒是毒物练得一把罩。哈,我偏偏就是最不怕毒。木头昊应该也和那家伙一块儿吧。啊——﹗﹗一想起那块阴险的嘴脸就气得发抖﹗属于我的男人,我必定要亲手抢回来﹗」风华忿忿不平的用力拍打着桌面。
「那么你打算什么时候出发?我也要帮你收拾好行囊好作准备。」他无言的看着风华发飙。
「明天吧,打铁趁热。而且我也不想再耽误下去,要是让殷木头的便宜给『别人』占了我可会悔憾终生的。」说着他的眼中闪出一股血仇家恨般的精光。
轻笑一声朝朗续道「不是还要炼制解药吗?而且药引不好找吧,这么急着出发,能够赶出来吗?」虽然平日看见的风华总是疯疯癫癫的,但事实上他比自己还要独立坚强。
「没问题,我有速成的妙法﹗」他得意的笑着然后东找西钻的找出一袋面、盘子、碗、蜡烛和一大堆的蜜蜡丸子。
「这是做药丸的材料吧,药物总需要炼制的,而且那雪莲和什么冰的药引在那?」风华的举动令朝朗也感到好奇起来。
「这里。」说着他拉起衣袖,露出一节粉嫩白晳的藕臂。
「小风,你怎么可以用自己的血,要多少才够?﹗拱云山庄足足有百余人﹗」朝朗不赞同的皱起双眉。
「放心,两碗血还有剩余呢﹗连六百毫升都没有,我之前捐血也不止这个数量,而且不时放放血不但可以促进身陈代谢,还可以令皮肤更加光滑柔嫩和细致呢﹗」
「虽然我不太明白你说什么,也知道我是阻止不了你的,但我还是觉得没有必要这样做,好像不太值得。」
「这是我的活该吧,从我开始喜欢上他时已经蠢到现在了。要是放得开,我早已经放下了。我就是要借着这个机会让殷霸山欠我一个天大的人情,之后他就只能眼睁睁的接受我和小昊之间的关系,不会再从中作梗破坏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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