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起码不是一无是处。
作者有话要说:
☆、第29章:我是冯斯远(番外)
我出生在永安的军区大院,是家里的老三,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我们不过差着几岁,我在他们眼中就变成了小屁孩,所以哥哥姐姐和我有不一样的朋友圈子。宋晓波、张元、李牧、王程、吴昊和我算是一个圈子。圈子里李牧是老大,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对他言听计从,后来我的成功也借助了他不少的外力。吴昊和我家住得比较近,他是我的跟屁虫。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初中。
李宸的爸爸上调到这里的时候是初一,这个扎着大辫子的姑娘像一阵清风一样刮过我们中间,其实也不能说我们,当时的李牧已经在上高中,基本不怎么和我们在一起,张元、王程当时正爱慕着隔壁班的什么小崔、小红(名字实在记不得了。),宋晓波自称是唐伯虎(当时刚有风流才子的说法),穿梭在众花之中,那时候风气还没这么开化,他的穿梭也只是限于揪女生的辫子,偶尔拉拉小手。只有我和吴昊,被这个姑娘迷住了。
后来我想过,李宸身上是一种天真和邪恶的混合,她懂的什么时候激起你的征服欲望,又能适时的拉开距离站在高处俯视你。我们三个人的友谊保持在大学。我和李宸都考入了永安大学,吴昊则选择了传大。
李宸和吴昊成了各自学校的风云人物,当然,我也是。大二的某一天,我一个人在宿舍,李宸穿着一件白色的裙子,长发披肩,我们认识了六年多,我喜欢她她怎么可能没发觉?在那夜得到了全部的回应,后来流行的一句话叫做“本垒打”,虽然认识的日子那么漫长,但是从牵手到跨越禁区不过一夜。
我们在一起了,名正言顺。吴昊知道以后觉得我出卖了我们的友情卑鄙的获得了女神的关注,我确实存在私心,但是感情和爱人是可以谦让的么?
我和李宸一直很好,当时我觉得娶她是我们最终的情感归宿。这样美好的日子过了一年,矛盾出现在大三,我出国做交换生,李宸要求我必须带着她,当时名额里没有她,她以我们爱情的分离为筹码,希望我父亲能够出面帮忙,她不知道,打小我就不爱求家里,我也不愿意别人过多提到我的家庭,父亲的显赫属于他,不属于我,这次也没能张开口。我告诉她毕业了我们一起出国,我负责她的一切,即使这样,她还是日日与我争论,当时学生会会长来自上水,他的父亲是上水一中的校长,不知怎么和学校搭上线,组织了一次传讲活动,当时我毫不犹豫的选择去,实在是想脱离每天无谓的争执。
第一次见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