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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领养我时,她的大女儿已经嫁人。我想她之所以愿意养我,除了想弥补她的罪过,想补偿那个她亲手杀死的小女儿,还因为她太孤独,她需要一只小宠物来陪伴。我便是那只小宠物,类似小猫小狗。
养母家住在县城郊区一家工厂的工人宿舍里,房子老旧狭小,二十多户人家共用一个水龙头,上百户人家共用一所公厕。公厕的蹲位和蹲位之间没有隔板,如果你上厕所,等候的人就肆无忌惮地打量你的*,你还得随时小心爬上脚背的蛆虫。我的童年就像那座公厕,布满丑陋的蛆虫,充满恶心的臭味,让人无法畅快地呼吸。
第一章 9、童年(2)
啃书阁 更新时间:2011…4…4 11:14:19 本章字数:1071
从我记事起,每月的第一天,我都要回父母家要一点生活费。养母太老,只能帮别人做点家务活赚点小钱,这点钱连养她自己都不够。
去父母家的路总是显得特别的长,从养母家到父母家,差不多要走半个小时。幸好每个月只要去一次。当然,这是指顺利的时候,如果不顺利,去的那天没拿到钱,那也可能要再去两三次。
那时我的母亲大约三十来岁,她的皮肤白皙而细致,虽然年龄大了,依然一点都不起皱纹,也一点都不干燥。她很会妆扮自己,永远搽得脸上红红白白的,但并不显得过火,再加上她原有一对水汪汪的眼睛,流盼生春,别有一种风韵,这种风韵,是许多年轻人身上都找不出来的。
那是20世纪八十年代初,人们的衣柜里只有绿、蓝、黑、灰等几种色占据了绝对的统治地位,大街上走的人不分男女老少,都像是灰蒙蒙的蚂蚁。而我的母亲穿颜色艳丽的衣服。她走在街上,很容易识别,在灰蒙蒙的人群中,她像一朵正在绽放的鲜花,有着阳光似的明亮,而别的人统统成了衬托她的绿叶。
她见谁都是乐呵呵的,但一看到我,脸立即沉下来,像冰一样冷,嫌恶我的表现*裸地写在脸上。为了反击她的嫌恶,我只好装作一幅冷漠的样子,我从来不叫她妈。看来我们真的八字不合。
许多次,我的手伸在半空中,她却熟视无睹,我只好长久地伸着,固执地伸着,默默地伸着,无声无息地伸着。我没有别的办法,我唯一能做的动作就是伸着手,手掌向上,像乞丐那样伸着。直到母亲烦了,狠狠地瞪我一眼,大骂我是讨债鬼,然后往我的手掌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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