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用脚后跟互相蹭掉了两只高跟鞋,轻巧地爬到了床上。我一方面有点讨厌这个小姐,狗日的婊子,太他妈不是东西,搞得老子情绪失控,忽惊忽喜,可一方面又很想尝尝踩背的滋味,尤其看见她那两只穿着透明丝袜的玉雕般的小脚,顿时心旌摇荡,恨不得抓过来啃一口,如果让它给我熨熨脊梁,那一定妙不可言。哪知她整个人一踩上我的背,我顿时只觉胸闷气短,身子仿佛要断成两截了似的。我拚命大叫了一声。她吓得立刻跳下了我的后背,直问怎么啦。
“老子的骨头都快让你踩断了。”
“怎么会呢,我跟很多老板踩过,他们都说很舒服呀!”
“说了老子不是老板,只是一个强盗。”
“少逞点狠,你这样子当强盗,吓得住谁?说是老板呢,倒还有几分像。我明白了,我以前踩的那些老板都是虎背熊腰,身上肉厚,不怕踩,所以觉得舒服。你不一样,身体单薄,完全靠背上的骨头支撑,所以受不了。我倒是有点信你的话了,也许你真不是老板。”
“说了我是强盗,你他妈怎么就不信呢,非要老子提颗人脑袋来才肯信吗?”
她一只手扶着墙,一只手叉腰,左脚站着,右脚在我背后来回地搓。我这才体会到了脚的好处,的确像她说的,这样更舒服。我再次产生了坠入山谷的感觉,山谷里厚厚的雾气仿佛是一层层极富弹性的棉花床,我落在那些床上,被抛起,再落下,再被抛起。不知被抛了多少次,我快活死了。是的,这所谓的“死”不再是一种形容,而是一种很真实的感觉,因为浑身无一处不舒坦,无一处不处于梦幻状态,使人无法想象以这样神奇的状态还能回到尘世中去。我呼吸着乳汁般的云雾,张开翅膀,沉浮飞扬。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我看见浓稠苍白的云雾被一道桔黄色的阳光猛烈地撕开了一道缝,立刻,那道缝就变得了一片光的瀑布,无限的光明喷洒着热量,流泄着鲜艳的色彩,在乳汁般的云雾里形成了一面弧状的流动的帘幕,它使一部分云雾消失了,然后又融入到了云雾里。我欣赏着这道光瀑,非常兴奋。不过我似乎有点分不清这会的自己到底是激动还是感动。也许应该这么说,如果我更喜欢让某种生命的欲望膨胀起来的话,那是前者,而如果我追求生命的满足,那是后者。可一旦分清了,实际倒是更糊涂了,因为我认为两者其实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在某种精神的“量”上有些微的差异而已。长时间的欣赏使我的眼力也忽然间增强了,有一刻我只觉眼前的光瀑被无限地撕裂开来,展现出一片无垠的空间。阳光飞舞,彩霞满天,我惊喜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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