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来深圳,他坚决不肯来,怕失去工作。
1997年年初,我在福田一处高尚住宅区供了一套房子。我是个很讲究居住品位的人,房子都按我的构思进行设计装修。每天早上,我都会在阳台喝一杯咖啡,翻翻时尚杂志,透过阳台栏杆看远处的风景,然后把自己打扮得很得体,才去上班。
我从不带男人来家里,不是特别亲密的女人,或者不是高雅的女友,我也不会带来家里。我觉得,家是很隐私的地方,是很有品位的场所,必须“往来无白丁”。
那段日子,我孤单却很舒适。
那一夜,我疯狂得无地自容
虽然我喜欢清静,但因为一个人在深圳,交的朋友还是不少。其中,林就是我比较信任的朋友。他是罗湖区一名普通警察,年轻而有才气。
1998年夏天的一个下午,我一位大款老乡在蛇口五星级酒店———南海酒店请我吃饭,说要跟我谈一个经济案。
老乡是广州一家中型企业的老板,在深圳有不少业务,我欣然前往。
也许是他知道我长期一个人待在深圳,再加上“孤男寡女”包了一个房间,酒过三巡之后,他突然说起了疯话:“你这么性感,真不忍心让你守活寡。”说着就来抓我的手。
我拼命挣脱开来。
本以为拒绝他后,他会安分下来,没想到他却趁着酒劲,把上衣脱了,露出了满身的强盗肌肉和野人一样的胸毛,并靠过来想抱我。
我吓得连滚带爬躲进了包间里的洗手间。
我有点醉,也有点清醒。他来敲门,我把门反锁得紧紧的,不敢打开。我拼命地洗手,觉得手被他摸过,很脏。洗完后,我在里面哭,不敢出来。
突然,我想起了林。林是警察,我想,如果让他来接我安全的。我给林打电话,胡言乱语地说要请他吃饭,让他到蛇口南海酒店来,并故意大声地跟他说话,想让大款老乡听到。
尽管大款不知道要来的人是个警察,但他马上对着门缝说:出来吧,我穿好衣服了,都怪我刚才喝多了,对不起。
等到林到了酒店门口给我打电话,我才敢开门出来。林走到包房门口,我拉着林的手,一直跑了有一公里远,然后蹲在一处墙角哭,把林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突然不知从哪来的勇气,把他拉住了。我把他抱在胸前,轻轻地抽泣。
那一夜,我拥有了林。我一夜没睡,爱得疯狂,又自责得无地自容。
我挣扎在恨铁不成钢的婚姻里
以后,我和林顺理成章地成了情人。但我的良心一直感到不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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