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学上部:济南……济南!
十五万字的摇滚:动物学(1)
——读老了的长篇小说《动物学》
路也
书的题目叫《动物学》,貌似一部自然科学教科书的名字,看上去那么严肃,板板正正,仿佛要配上挂图,拿来给人上课的,但它竟然是一部小说,一部地地道道的小说,一部能
够让人一路嬉笑着读下来到最后却想哭的小说。这种作风倒颇像它的作者老了本人,把端庄和邪气天衣无缝与生俱来地集于一身,前者我理解为是其质地,用真善美来形容似乎也并不太过分,后者我理解为聪慧过人和无拘无束精力充沛的天性,当一个人的才华不仅仅是横溢,而是达到了肆虐和猖獗的地步时,肯定就会让常人感到他身上散发着异端和歪邪的气息了。
如果用音乐来对应文字的话,那么毫无疑问,这部书肯定不是美声唱法,不是交响乐,不是民族唱法,不是那种柔美的流行歌曲之通俗唱法,那么它是什么?它应该是摇滚,是老了一个人的摇滚,他用诗歌摇滚还嫌不过瘾,所以就用小说来摇滚了,一口气摇滚了十五万字。
我在这里用“摇滚”一词来概括这部小说给我的印象,主要是指它从形式到内容都有着摇滚的精神:自由、强烈、单纯、粗砺、原始、直白、反叛、有着相当的爆发力和破坏力,是的,这部小说最大的优点在我看来正是由上述这样那样的一系列特点带来的最终结果:它有着一股粗野甚至蛮横的力量。
这部书的两头都写到了省城,类似嬉皮士的迷幻摇滚,在那个叫王小明的“我”身上,在他的朋友老马和严卫东身上,都是理想主义和极端享乐主义并存,并由此带来肉体的失重感和精神的幻灭感。“我”那个准备用泉城的七十二名泉来给自己的女人命名的计划就是明证,是对当今所谓爱情的他嘲和自嘲吧。
小说中间那一大块篇幅是用来写县城的,此部分最精彩,是真正的重金属摇滚或朋克摇滚,仿佛能称得上“最”的乐器全用上了,电吉他、贝司、架子鼓、键盘、甚至小号和萨克斯,手法是自然主义的、夸张的、梦境的、象征的、反讽的、当然更多的是黑色幽默的,以至使得笔下的县城恍惚间有了些许魔幻色彩。是的,那听上去仿佛已经失真的噪声,那在简单、重复的最强音里伴随着的蜂鸣和飘忽,传达出的正是当前初级阶段的社会纷纭状况和人们的慌张心态,县城既没有农村的淳朴温厚,又没有大城市的成熟和自信,它永远都在匆忙地追赶时尚却总是对接受的新事物进行荒诞的篡改,它有着小农经济的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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