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宗恒的老婆把宗恒架上一辆出租车,宗恒的眼睛都睁不开了,嘴里还在说着:王小明,我结婚的时候,找不到你,你没去,我很伤心,你怎么没去呢?
我的大脑也被酒精冲击的出现幻觉,浮现出一幅幅婚礼的画面,婚礼上宗恒穿着当年踢球时候的运动衫,和新娘并肩站着,新娘子并不是宗恒的老婆,而是高中的语文老师,身材丰满,把婚纱撑的鼓鼓的。很多我熟悉的人都在婚礼上和宗恒喝酒,有马小刚、冯小彬甚至还有校警苏三,他们说着大声各种祝福的话,脸上的笑容无比灿烂。
我的头很重,脖子越来越难以支撑,只好无力地垂着。我听到出租车的声音离我越来越远,然后扶着墙,走进酒店边的一条黑胡同里,努力让自己背靠墙壁,然而身子却慢慢滑下去,直至屁股坐到冰冷的地上,我睁着眼睛,却什么也看不见,我想:我的肉体大概早要在这种黑暗里消失了。
十七
关于喝酒喝多了的说法有很多种,比如醉了、高了,意思大概为喝下的酒已经超出了身体所能承载的酒量,但再多一点,用词就可以更夸张一点,就是烂醉或者酩酊,但有一个成语要区别于这些词,并且具有极形象极贴切的效果,力度也达到巅峰,这个成语就是“不省人事”。以前我无论喝多少酒都不会不省人事,还一直为此感到骄傲。这回我总算明白,不会不省人事的真正原因还是酒不够多。这回彻底喝多了,彻底喝的不省人事。第二天下午才醒来,感到每处关节都万分酸痛。并且对酒后的很多事情产生失忆,这一点是很可怕的,我越是记不清如何回的房间,越是要努力的去回忆,越是回忆不出来,大脑就越是一片空白。
大学时看王家卫的电影《东邪西毒》,上面黄药师从白驼山带来一坛醉生梦死酒,说喝了这坛酒的人可以忘记自己的过去。我一直还很羡慕他,现在才明白所谓的醉生梦死,一箱趵突泉就打发了。
我努力梳理整个事件的过程,力图用一条清晰的线索把昨天晚上串起来,即使这个线索是曲折的,它划出的轨迹也可以缝合我因失忆而留下的伤口。
宗恒来了——去喝酒——宗恒走了——我去哪里了?
喝酒的有四个人:宗恒、宗恒老婆、我、林小蕾。宗恒和他老婆回去了,我躺在房间里,我怎么回的房间?怎么脱去酒气熏天的外套?怎么甩掉溅上鸡汤的鞋子?林小蕾……林小蕾去了哪里?
我从床上挣扎起来,在房间里转一圈,发现林小蕾的毛巾、牙刷、化妆品衣服都变戏法一样没了。
如果林小蕾是个女贼的话,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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