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祥把衣服卷成一团揣在怀里,拿着往楼上走,顺手把垂下来的额发往上捋,然后想了想,又把头发全都放下来,甩得翘而蓬松,才满意地进了屋。才刚把“借”回来的湿衣服搭在椅子背上,靠近火盆烘着,就觉得这头发尖儿扎的眼睑痒得别扭,顺手沾了把水,又全给梳了上去,顿感视野清晰,神清气爽。
不一会秦瑞亭就一手端着一大海碗手擀面,一手拿着昨天晚上吃剩的炖倭瓜走进来,因为双手被占满,两双筷子就叼在嘴里。
沈云祥皱着眉头问:“你是看门狗吗,还衔着骨头?”
秦瑞亭把碗往桌子上“咚”得一放,沉闷的声音更是显得这面足斤足料,他咧嘴傻乎乎地一笑:“对,我把骨头衔过来,上面的肉都留给你。”他把筷子往沈云祥鼻子底下一递:“不是没手了吗,来,尝尝!”
沈云祥不依不饶,斜着眼乐:“不会插在面条里吗?”
秦瑞亭忙说:“这是要上香啊,不吉利,你也是,以后不准这么干!”
沈云祥拿起筷子,呼噜呼噜地吃面条,有肉有白菜叶有木耳,还趴着一个鸡蛋,吃的沈云祥浑身热呼呼。秦瑞亭支着脑袋坐在一边,愣头愣脑地往他的碗里夹炖倭瓜,不一会儿就在碗里摞起了金灿灿的小山,顺从得像个小丫鬟。
沈云祥不碰倭瓜,乃是因为实在不合胃口,他看见自己的大碗里已经被侵占得看不见面条,不由在心里暗笑:这个傻子,我明明不爱吃,还一个劲地夹。
吃饱喝足,沈云祥抹抹嘴道:“我待会儿要进城里。”
秦瑞亭一边收拾一边应道:“行啊,我给你弄辆牛车,咱去城里吃馄饨,不过这外面风大,你多穿点儿。”
“不用,我自己去,你给我找个赶车的就行了。”秦瑞亭手里的动作顿了顿,好像听到了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抬头愣愣地看着沈云祥。沈云祥见他不言语,干笑两声: “还有你怎么成天就想着吃,真是个吃货。”
秦瑞亭不搭话,撩了碗筷坐在一旁生闷气,沈云祥不想惯着他的毛病,就默默在一旁换那洗也洗不干净的粗布衣服。衣服没干透,套在身上潮湿而黏腻,配上下半身的西装裤和小皮鞋,就更显得不伦不类。
秦瑞亭叹了一口气,站起来从箱子底翻出一件八分新的小棉衣,衣服上沾着浓重的破木头味,还有抻不开的压痕。他把衣服扔给沈云祥:“穿这个吧,比你那件好。”
沈云祥接过衣服,发现这料子是很好的机器货,棉花絮得也平整,八成是秦瑞亭去年过年穿的新衣,一直压箱底,平时舍不得穿。他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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