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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就是通知你,你被人盯上了,小心王赞。”
宋轶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这你就别管了!弹琴,琴声都乱了!多难听!”
“咦,几日不见,孙神捕都懂得赏琴了,不错不错!”宋轶一边调侃,一边将琴声调正,孙朝红往她头顶的树杈上一趟,手枕着脑袋,像是准备睡觉。
曾几何时,她们也是这般,她坐在下面抚琴,而孙朝红躺在树杈上睡觉,那似乎是在她动手报仇之前的事。明明不过一年的时间,却恍若隔世。
一曲毕,宋轶选了一首她曾经喜欢听的,又悠悠扬扬地弹奏起来。
时间在指尖流淌,琴声在花条间婉转,有些东西变了,比如她们的身份,但有些东西大概永远也不会改变,比如她们之间的情谊。
刘煜一直关注着这边的琴声。都说琴声最能反映一个人的真实内心,毫无疑问,宋轶之前的琴声是烦躁的,杂乱无章的。而现在,这种舒缓悠扬,却是无比畅快的。
刘煜非常多心地去沮渠牧的房间看了一眼,那个混蛋此刻乖乖地坐在屋子里画画,这是李宓交给他任务,画画本,作为在漱玉斋寄宿的酬劳。
除了这个混蛋,那还有谁能挑逗起那个小家伙的兴致?
拔拔锦厘和拓跋珲都不可能,难不成,是那个楚流云出宫了?
刘煜越想越觉得有可能,径直冲到宋轶弹琴的地方,宋轶方圆百尺没一个人,他狐疑地看了一眼她头顶,因为离得太远,所有视线被紫藤花条阻挡,根本什么都看不见。但紫藤花下,宋轶嘴角微翘,那一副甜蜜幸福滋味,看得刘煜酸水都要吐出来了。
他犹如一头猛兽,警戒地,小心翼翼地靠近猎物,连宋轶都没发觉多了一个人。又一曲完毕,她很自然地问道:“还想听什么?”
回答她的不是孙朝红的声音,而是刘煜一声“呵呵”。
宋轶猛地睁大眼,惶恐地往头顶上看,庆幸的是,孙朝红已经不知道何时离开了,不幸的是,那个混蛋离开了,没忘记留点东西做纪念,而这东西还是一件男子的衣袍……
孙朝红,你个天杀的混蛋!
宋轶僵硬地将脑袋转过来,看着刘煜,刘煜眼中红光闪烁,“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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