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罗坤还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就是节省。
他真的非常节省,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的衣服要达到再不能打补丁的地步才不再穿,他的鞋要开胶了真的不能再修了才不再穿,他洗脸的水还会用来做其他的用途,直到他觉得那水被利用尽了,才倒掉。
罗坤真正不再开始节省的时候,是在遇见我之后。更确切的说,是我开始帮他做包装,让他全身上下都是名牌的时候开始。他身上的补丁才逐渐消失不见,他才不再省吃俭用。
我这个人最是看不惯人省吃俭用,我不是节俭的人,也厌恶别人节俭。
不过从这开始,我才觉得,我真是个无药可救的笨蛋。他喜欢省吃俭用,喜欢艰难困苦,那是他家的事,与我何干?管得太多了,就会是如今的这个下场。我很坦然。
何苦去诱惑罗坤对钱财的欲望?
他本来在一个贫寒的家庭中出生,本来因为钱少,他对钱财的欲望就苦苦压制着。
这样一个人,如果靠个人奋斗,也许说不定就能闯出一番事业,但偏偏他又恰好是个懒惰的人。偏偏,他又恰好成为了一名老师。
清闲活,比我爸的工作清闲多了。当然赚钱也少多了。
他要是安安稳稳继续做下去,想必也能有个不错的安稳的家庭,结果他却偏偏遇到了富二代的我,还有样貌俊秀的穆恬,活该他倒霉,犯了杀人罪。
我不会把他送到监狱里的,因为我知道,一个人的前程,要是因为这个毁了,就太不值得了。
又过了不知多久,我几乎要沉沉睡去。
这次真的要睡去了,却被穆恬一拍桌子的声音惊醒。“怎么了怎么了穆恬?”
穆恬哼了一声,把电脑一关,电脑立刻熄火。我欣喜,“看完了?”
穆恬点了点头,取出一根烟在嘴边点上,“完了。”
我在他的眼角上寻找眼泪,结果一无发现。
他刚才还哭成那样,现在居然免疫了?
“怎么了?莫非我的日记写得不够煽情?”
“煽情,太煽情了,”穆恬一拍桌子,大笑了两声,然后低声说,“你告诉我,大少爷,这日记真是你写的?”
“千真万确,你看那字句,那文笔,那才学,无一不具有赵明泽特辉,多少个人都模仿不过来,你能不?”
我看到穆恬的脸上有丝抽搐的痕迹,“就你那些个破字,还据说才学?文笔?说实话,我还真模仿不了,你这个字太深奥了,太玄幻了,我真看不懂。”
我咧嘴,“你干脆说如魔如幻得了,你要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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