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爹爹,那个叔叔是谁啊,他的衣服好奇怪。”
“小游别看,那个叔叔脏。”
“好羞人哦,爹爹,叔叔为什麽不多穿点衣服?”
洛宸停在正在议论离曜的两父子身边,将後面的人拉近了些,“你想知道?”
小孩子点了点头,他从没见过这样的穿着。
洛宸忽地一笑,笑容中透出股邪气,“因为这个叔叔不顾礼仪,与他弟弟行乱伦苟且之事,所以我要惩罚他。”
“啊?”小孩如同被惊吓到,“为什麽不烧死他,或者车裂?”
“哈哈,我不要他死谁敢杀他!”如墨的长发随风飞舞,洛宸拍马而行,笑声张狂。
两匹马绝尘而去,小孩子仍然在低头思索──夫子曾说,“行乱伦苟且之事者,当诛!”既然如此,前面那个尊贵无匹的叔叔还留着後面那人做什麽?
小孩子想不明白的事,离曜却已经想得十分透彻。那个恶毒的、恨他入骨的人,带他回魔界的唯一目的,不过是准备当着魔界众人的面折辱他!
洛宸想要告诉他,就算回到魔界,他依然是他掌中的玩偶。求生不能,求死,亦不得……
两人疾行数日,风餐露宿,唯一的食物就是之前问城主要的干粮。洛宸自幼养尊处优,实在受不了这种日子,终於在经过一座繁华的大城时决定好好休整一番。
在最好的酒楼让厨子备了一桌的丰盛菜肴,洛宸吃得不亦乐乎,而离曜只能跪在桌边,白色的纱衣又破又烂,丝毫不能将他高大的身体完全遮住,周围的人对他指指点点,目光着实令人难堪。
这几天离曜就没吃过一顿饱的,洛宸心情好会允许他吃些东西,若心情不好,便会像之前那样用喂狗的方式让他去捡来吃。离曜受不得这种屈辱,常常是被逼着吃点就不愿再吃。又饿又冷又累,身上的伤也没得到治疗,蓬头赤脚的他看起来比乞丐还不如。但身上比纱还薄的白衣又让人将他误会成性奴。
酒楼里人多,又全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平时在府里也会偷偷养些奴隶,见离曜跪着,便扔肉骨头去调戏他。离曜咬着牙不吭声,任那些肉骨头打在头上。
周围全是猥亵的目光和淫秽的笑声,离曜的头越埋越低,只愿周围的人都消失了才好。
“靠窗那位公子,你这宠物多少钱卖?”
洛宸倒是没想到会遇到这种事,刚才那些人用骨头扔离曜,他心里已经有些不满,再怎麽说这个魔人也是他的,其他人有什麽资格欺负他?
放下筷子,重重扳起离曜下巴,令那张羞愤欲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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