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美人出神,美人放下手中的勺子,拿起纸巾,贴上我嘴角,围着下巴擦了一圈。
“阿贝尔,口水流了这么多,还没吃饱?”美人看着我面前空空如野的盘子说。
我看着他把刚刚流出来的口水咽回去,心里揣度,色狼有吃饱的时候吗?可惜不是晚上……
可怎么样也不能实话实说,避免自己想得太多,赶紧转移话题,“我们下午干什么?”
“杜克把军队的资料整理好了,我需要看一下。”美人说。
我可不喜欢那东西,得累死多少脑细胞啊,可是为了美人……算了,就委屈一下自己吧,“我也想看。”我立马坐直了,郑重地说。不过军队情况怎么说也是一个组织最为重要的秘密,不知道美人能不能答应,他不答应也没什么,和几个人暗斗我还比较擅长,可领军打仗,想起来就头大……
如果我猜得不错,美人这次讨伐的对象肯定是人类,我怎么说也是个再生血族,即便是成了血族,可之前还是人类,所以,要领着血族去潘尔顿峡谷疯狂屠杀人类,大约是做不到的。血族和人类对决,战况都是一样的。用一个词形容就是屠杀,再一个词就是惨烈。
只要一声令下,血族的速度比人类的子弹还快,人类为了自保,只能呆在堡垒或者坦克大炮飞机里,绝对不敢露面的,露出来只有死路一条,死了还好说,如果被血族咬上一口却没有被初拥的话,就只有变成僵尸,僵尸敌我不分,不管是人类还是血族,见了就动手,不把对方杀死吃净是不算完的,所以,被捉住的人类,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在没有被吸血之前,自杀。
亲眼见了之后才有那种被彻底震撼的感觉。参战的人类每人必备一把手枪,银质弹头,但是效果却是跟小型炸弹差不多,在射中目标后可以将类似篮球大小的物体炸得四散飞扬。这种子弹,本来是用来对付血族的,可到了实战中,最多的却用来自杀了,因为没等他们瞄准,一个最低级的血族士兵就会蹿到他们面前,手指一扬就可以让他们当场毙命,可血族并不会一招杀了他们,更多的是吸他们的血,新鲜的血液,永远都是血族本能追求的。所以,当你不在掩体里面对着一个血族的时候,请拿起你的枪,对准自己的脑袋。最后这句话是人类战士的信仰。
美人说这个世界是疯狂的,疯狂的人类,疯狂的血族。
其实,我从未想过自己也会上战场,带着毫无反击能力的人类,而与我对战的是我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人,那张让我神魂荡漾的脸下面掩藏着一颗我永远都看不懂的心。
回忆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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