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他竟然一点反应也没有。
“喂!”索斯敲了敲桌子,不大的声响却惊醒了所有看着南宫银发呆的人。
方圓甩甩头,一把抓住索斯的手腕,压低了声音问:“索斯,你从哪儿挖出来这么一个人啊?这长得,忒逆天了!”
“你少说两句!”索斯怕不远处的南宫银听到,低斥道:“南宫前辈可是个一招干掉了天煞狼王的高手!”
“啥?”方圓一呆,一低头正好看到索斯手上的兽爪,顿时狼嚎一声:“尼玛这不是天煞狼王的爪子吗?!”
“……低调兄弟,低调。”
现在是低调不起来了。在知道索斯认识一下长相逆天实力高强的美人,并且还猎到了一头天煞狼王后,整座托亚城都沸腾了起来,索斯那小破屋的门槛都快被人踏破了,都是来打听南宫银和想要购买天煞狼王兽体的人。
不过,虽说天煞狼王的兽体看似是由索斯做主——佣兵规矩,完成任务后任务物品只需上交三分之一,其余皆由完成任务的人自行支配——但索斯小队的人都知道,这天煞狼王是南宫银杀的,在南宫银表态之前,他们是没有权力决定天煞狼王兽体的去处的。
而此时,南宫银在索斯的推荐下,来到了托亚城的万兽园。
万兽园是托亚城的特殊景点,也是有钱人最喜欢的消遣场所。这里养了成千上万的低阶魔兽,以及数量在一千以上的高阶魔兽,专门搭了斗兽台,让奴隶,或者自愿参加斗兽的人在斗兽台上和魔兽甚至与其他的参与者厮杀,以供有钱人取乐。
在平民,奴隶和参加斗兽的人眼里,万兽园是一个血淋淋的炼狱,如果有一天托亚城能够轮到他们做主,他们做的第一件事肯定就是拆了这座罪恶之园。但南宫银想,当有一天他们爬到跟那些有钱人相同的地位时,这种想法,估计会被他们抛到天边。
南宫银之所以会到万兽园来,是因为他想试试自己的想法——通过实战来提高实力。理论上这一方法是可行的,实际操作却很困难,不是每一个都有蓝漠那样差到天昏地暗惨绝人寰的运气,能够经历那么多场生死战斗的。
所以,在从索斯口中得知万兽园的存在后,南宫银觉得再没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合适了。这里不需要怜悯,同情,不需要弱者,废物,没有人会因为你满手血腥而加以指责,他们只会为你踏着满地枯骨登上王座而喝彩,并希望你手中的血液更加鲜艳和浓郁。
事实上,南宫银会选择这里,除了这里是一个实战的最佳场所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要让自己的手里沾点血,不仅仅是魔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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