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很有寝不聊寐之感。
床铺太小了……
瞧,小鱼连手脚都没地方放,全都挂到他身上来了。
地宫里还有一张镶嵌百宝雕花描金的血榉大床,赶明儿快些让地兽们抬过来吧!
第三十四章 琳琅宝,天圆地方循古道
第二日海上无风浪平,可惜潮水逆向,反而没有渔船出海。
海上的渔民都知道,打暴吓煞,无风摇煞。渔船多是靠风篷鼓动之力行水上,可若是遇到了这种无风兜潮,用不得风光靠人力摇橹的,那可是出不得远海的。於是敖翦今日只在院子里翻晒鱼篓、渔网,并没有借船出海。渔网耐麻索所成,泡在水中便会膨胀,若时常潮湿便极易腐烂,故此几乎是用上两天便要晒上两天。
魁梧的男人就坐在屋门口的门槛上,叉开两腿地竖起,一只手托著下巴,一只手随意地搭在上面,静静注视著在院子里跑来跑去,忙忙碌碌的瘦削身影。
如果说昨夜那麽明显的欲望代表著什麽都不知道的话,那麽他就白当那麽多年的凶兽了。
饕餮一族对於情欲之贪,虽不及口蜜之欲,族中也从不相禁。只是丹饕一向重礼,更喜效贤人节度,忿而不戾,怨而不怒,哀而不伤,乐而不淫,因此从未热衷情此道。
事实上四凶之族,凶相骇人,凶性噬人,惧者无数,慕者寥寥。
可以说妖怪一般都是见到饕餮尾影就掉头就跑,谁敢贸然靠近?那可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贪兽!跟它们谈情说爱,恐怕还没搭上话就先给咬掉脑袋。
故虽见岁月之悠悠,但於情之一字,丹饕始终未曾一尝个中滋味。
发情很正常,毕竟他是凶兽,又不是泥兽,但让他更不明白的是,为什麽发情的对象……会是这条小鱼。
这不是很奇怪吗?
首先,他与他并非同族。
在者,小鱼两腿间的“小玩意儿”足以说明他与他同为雄性。
好吧,这些理由或许能用於人,但对於罔顾人间律法、天规戒条的凶兽而言,都是一堆没有必要的废话。
丢开世俗之种种,一切清晰明了。
凡人对於世俗目光、对於家族身份、对於责任担当等等什麽唧唧歪歪的矛盾苦恼并不能作用在这头四凶之兽的身上。
或许在旁人眼中巨妖身边的小鲛人根本微不足道,但他早在不知不觉中习惯了这条在身边游来游去的小鱼。本以为只是把他养著,保护著就可以了,可就在昨夜,他发现即使近在咫尺地看到,触到,依然得不到满足反而更感饥渴的情欲。
只不过问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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