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过大金最精彩的一次捕猎是抓一只公鸡,那公鸡体重估计得有七八斤,羽毛鲜艳靓丽,是最孔武有力的公鸡,公鸡遭到大金袭击,扇动翅膀飞上鸡舍,半途大金一个转折,突然腹部向上,两腿将大公鸡抓伤,大公鸡受伤垂直落地,大金轻巧的一个翻身,俯冲向下,两爪将凌空的大公鸡牢牢抓住,继而带着猎物一飞冲天。
整个过程持续不到一秒,大金就完成了它完美的一次捕猎。
“回去了!”十一并没有将大金小黄送回东篱空间,他们回到大房子,大金小黄也跟着飞,落到楼顶。闻哥和苏解曾经看见过两只金雕,却没想到居然是十一养着的,闻哥观察了一阵,说:“这两只扁毛畜生,居然开了灵智,也懵懂知道吸纳天地灵气,假以时日,或许能够修成正果。”
十一抱着毛团,问:“它呢?”
闻哥并没有说话,似乎对毛团比较忌惮,但闻哥刚来时却不是这种态度,那时候毛团给他的感觉就是一只普通的猫,比较懒惰的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毛团给他的感觉突然就变了个样,那是一种遇到天敌的直觉,因此只要有可能,他都会尽量远离毛团。
十一拎着毛团两只前爪,有些疑惑。他看着毛团,毛团也看着他,一人一猫大眼看小眼,说不出的古怪。
“算了,你就是一只猫。”十一揉揉它的脑袋,拿出个烤红薯,“给你吃,刚烤熟的,香喷喷,尝尝。”
他把外边的皮剥了,露出里面橘黄色的肉,还冒着热气呢。
毛团扭开脑袋。如果它会说话,准保要火冒三丈,它是猫呢是猫!刚认识就要它吃土豆,然后是蔬菜,现在连滚烫的烤红薯也要塞给它吃!就算它不讨厌,也觉得挺香的,可是它现在是一只猫!会烫着的好不好!
十一举着烤红薯的手在毛团面前晃了晃,见毛团不理会,想想塞到自己嘴里:“算了,还是我吃吧,反正你也不爱吃,不能浪费。”
小妹看看越来越活泼的大哥,也不知道是该笑好还是同情毛团好。
陶修磊也在吃烤红薯,这大众食品很受欢迎,尤其是烤得表皮有些焦,外面一层红薯肉变成金黄色,里面则是软绵绵的程度,小妹的厨艺是越来越好了。他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