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回头地离开。关上门,不自觉地思索了那番话的意义,同时为明天做好了安排。接着,像常人般熄灯睡觉,等待第二天精神奕奕地起来。
下楼的时候老板问他要不要早饭,他确定自己没有吃饭的必要,便说:「让我想想。」,顺便反问老板,关于花栀子街从四十年代起有没有改建过的事情。老板好久才回忆起来这个地名,嘀咕着:「当然咯,那条街早就不叫花栀子街了。」
「那叫什麽呢?」
「什麽也不是,有个二世祖在那里盖了个大房子,现在变成了他家的后花园了。曾经的居民们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他对这个答案很不满意。可没办法,老板不知道更多的情况了。只好自己动手去找了。那房子的主人是个肥猪似的男人,看到这个陌生人站在门外,第一反应不是怎样突破守卫的,而是愣愣地站着说:「我不记得昨晚那个妞长成这样子呀……」
废话不多说,几发火元素弹射过去,对付普通人还是有很大威慑力的。等男人从隔夜的宿醉清醒过来,意识到这不是个可以用钱打发走的人物之后,不禁惶恐地尖叫起来。
被那声杀猪般的长嚎惊呆了,外面的保镖和守卫堵在门口不敢进来。他把男人按在墙上,耐心地问:「亚当斯·范尼在哪儿?」
「谁?」
「算了……把你买下的土地拿给我看看。」他见男人犹豫不定,手上浮现出青色的闪电,「就是地契,明白吗?这条街的所有地契我都要。」
「好、好的。」
当人面临死亡的恐吓时,还顾忌着这点儿隐私就太没必要了。他通过地契上的名字得知亚当斯是在五年前搬走的,於是回头问了些别的事情。据说原花栀子街的居民大都搬到新的丁香大道上去了。考虑到人家始终要吃这门饭的,肯定不会跑到太远的地方。
收手,使用瞬间移动到早已设置好的传送点。他换了件寻常的红格子外衣,头上戴了顶毡帽,马上变得和刚才的『入室强盗』完全不一样了。
带着亲切迷人的笑容,挨家挨户地打探,到下午便找到了想找的人。
这可比满世界不知所谓地找约翰要容易多了!
杜兰敲了敲缺少门牌号的大门。开头几秒,没人回应。杜兰站了大约两分钟,对面才传来咔擦地卸掉锁匙的声响。一个头发乱糟糟的年轻人开了门,两眼像是没睡醒似的,挑眉看他。半晌,忽然整个人精神一振,开口道:「你是谁?」
杜兰疑惑地探了探头,没见里面有其他人的身影,再望向这跟记忆中莫名相似的青年男子,有些不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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