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摇头。脸上终于出现如释重负的神色。
“现在没有什么瞒着我了吧?”
“没了。”
“以后有事就跟我说,我不会再离开你的。”莫鹰用没拿菜刀那只手捏了捏玉魄的脸,安慰性的在他嘴上亲了一口。
“这可是你说的,不准反悔。”玉魄用期待的小眼神儿看着主人。
“恩。”
“我饿了。”玉魄从背后搂住莫鹰,脸埋在他肩窝里,声音听起来闷闷的。
“刚才你瞎打岔的时候怎么不觉得饿?”
“太紧张,忘了。”
莫鹰忍俊不禁。这货真是太可爱了。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菌是只懒惰的蘑菇……
第26章 11联络人
走的当晚莫鹰给爸妈打了个电话说他要带着另一半度蜜月去,两老表示理解和支持(其实是担心自家闷骚的儿子好不容易有人要了要是不够温柔体贴再被踹了怎么办——作者表示您们想多了)。玉魄却什么都没跟饮品店的两个姑娘说。你也可以说他是媳妇领进门媒人扔过墙,但是对于他来说,过去的几十年中他在人间漂泊不定无数次不告而别,他心里也没把这些“生命中的过客”当回事。纵使当年莉娜对他那么关心照顾,等她百年之后玉魄也已经记不起她的模样了。对于他而言,法兰蒂斯是唯一重要的人类。
玉魄对自己枯竭的魔力仍然一筹莫展。但是莫鹰问起帮他办假证的那个妖怪的时候倒是给了他一点启发:他们可以去找那家伙然后让他去联络雪连城。
于是夫夫二人向大洋彼岸的某个小国家进发。
该国家国土面积不大,但是森林覆盖率极高,加上海岸风景优美,形成了以旅游业和赌博业为支柱产业的经济模式。
他们要找的人是一家假日酒店的小老板,一只兔子精。
一般人想象中的兔子精是什么形象呢?皮肤雪白,个性善良,动不动就泪光闪闪地卖萌?还是喜欢吃胡萝卜,个性迷糊,身娇体软易推倒?
那么,这只兔子精一定不符合你的脑补。
首先,他是一只黑兔子。虽然皮肤白里透红但是头发和眼睛黑得发亮。
其次,他是一只腹黑的兔子。不然也不会做给来人间旅游的妖怪办假证的生意做得这么风生水起,还兼顾正经产业。
最后,他一点都不纯洁。他的入幕之宾遍布遍布各国政要(请忽略时间跨度)。
如果这些话让他听到了,他一定会一本正经地向你解释:兔子和兔子精不是一种生物,请不要想当然地把兔子的性格生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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