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明天一早好轻便出发。
阿帕契偶尔还是跑出去找找那头白色的小狐狸,但没有任何线索。
晚上,集盛的所有部落在一起举行了个千人大聚会,各种歌舞应接不暇,看花了阿帕契的眼睛。
它喝了点酒,是猴兽人酿的,甚有果子的清香。
第二天起来时,大家都有点头疼,尤其是韦尔奇,抱着脑袋有气无力地嚷着,他昨天喝得太多了。
拉开帐篷,才发现有些部落已经走了,连绵到天边的帐篷少了一小半。
拉坎冬的兽人们把东西装好,正准备走人时。
一只巨大的红通通蚂蚁出现在凯勒曼兄弟面前,对着韦尔奇说,“我要跟你走。”
群众们傻眼了,这几天他们都忘了这只蚁后的存在啊。
肖金出来打圆场,“乐斯,你应该也知道了,我们拉坎冬部落的雌兽一生是只能跟一位兽人在一起的,与你们群落的风俗不一样。”
蚂蚁变成人形,本来齐耳的红发已经落到了肩上,“我知道,我还是要跟他走。”
肖金叹了声,转头,“韦尔……奇?”
怕麻烦的加斯拉熊早不见影子了,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
肖金有点头疼,凯勒曼也头疼。
“让他跟你们走吧。”是那个“阿姆”的声音,“乐斯已经不适合在我们部落呆了。”
“?”
“肖金族长应该知道,每个蚁族只能有一个蚁后,”“阿姆”睁着它大而深的半边脸眼睛,“乐斯的‘蚁后’期已经快到了,只有它走了,我才能孕育下一个蚁后。”
两位族长级人物相对半晌。
肖金吐出一口气,问道,“如果最后拉坎冬部落没办法接纳乐斯,怎么办?”
“阿姆”说,“那时他的‘蚁后’期已经过了吧,随他去哪里好了。一个族群只能有一个蚁后,我们到哪里都是能生存的。”
肖金吃惊地看着“阿姆。”
“阿姆”说,“这是乐斯自己选的,脱离族群后,他的事他自己决定。乐斯,自己保重。”
“嗯,阿姆。”占了半边脸的眼睛蓄了些水花,眨了眨,却挺直着脊梁看向肖金。
肖金叹了口气,“凯勒曼?”
凯勒曼也只能点点头。
乐斯的族人分明是已经放弃了乐斯,虽然这只雌兽会变身,但也是只雌兽。他们总不能让只雌兽流浪在外面吧。
但是。
“你为什么跟我坐一块?”阿帕契问。
虽然大眼睛红头发粉皮肤的贫胸美人看起来很美,但是一想到这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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