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若是修并非外人所说的那么废物,也能为加斯特家族挽回一些颜面,所以了解修是必要的过程
正在思考的兰伯特突然遇到了〃袭击〃,下意识地躲开了之后,才发现那是修的手。
〃怎么了?〃这个角度,这个距离,修是想要摸他的头?
修张张嘴,才想起来兰伯特读不懂唇语,于是一伸手,从沙发垫子下面掏出了一沓纸和一支笔,刷刷写了起来。
〃诶?〃对于修从奇怪的地方拿出纸笔这件事情,歌莉娅表示十分惊奇,不过没人理她的惊奇。
然后奥迪斯三个人突然发现,他们刚刚提出的问题是被这对兄弟直接无视了吗?就这么简单地进入下一话题了?
【兰伯特的头发,我以为是黑色的,没想到是鸦青色的,很漂亮。】修举起写好字的纸,闪亮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兰伯特的头发。
虽然一直都知道兰伯特的头发是鸦青色的,但是因为不太在意,所以昨天看的时候,以为兰伯特的头发跟他一样是黑色的,可是今天,在阳光充足的时候再看,修却敏锐地发现了不同,这才想起来兰伯特的发色本来就是鸦青色的。
〃你……要摸摸吗?〃修的目光太闪亮,也太过直接,泛着水润的光泽,像是期待主人奖励的小动物一样看着兰伯特,看的兰伯特浑身发毛。
果然,兰伯特此话一出,修的眼神更亮了,拼命地点头,就差变出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摇上两摇了。
兰伯特顿了顿,偏了偏身体,降低脑袋的高度,然后微微垂头。
修毫不客气地将手放在了兰伯特的脑袋上,顺着发丝轻轻抚摸,下手的感觉和赞叹的表情像是在鉴定一件工艺品一样。
奥迪斯傻愣愣地看着眼前主人爱抚宠物的场景。开玩笑的吧?
奥迪斯比修还大上一岁,也就是说大了兰伯特四岁,两人一个是皇子,一个是公爵儿子,从小就经常玩在一起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所以奥迪斯几乎是看着兰伯特长大的,对于兰伯特的几个特点是再熟悉不过了:冷漠,霸道,强悍,高傲,不过最让人受不了的一点就是不喜人触碰,不论是自己的身体还是自己的东西,都碰不得。
可是现在他看见了什么?那个兰伯特竟然会让人碰?碰的还是他的头?而且还是他自己主动提出来的?
不过惊讶之后,奥迪斯倒是给自己找了个理由,怎么说修也是兰伯特的哥哥,亲哥哥,有血缘的,再怎么疏远,也比他们这些外人靠的近乎。
所以奥迪斯勉强平静了下来。可是眼前如此和谐的场景,他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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