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是遗忘的那一个。但是诚如滟君所言,过去的,已经是过去了,再计较也无甚意思,也无从计较。
于是……从头再来吗?如何来呢……如今人鬼殊途,已经不是一路人了。
忘记一切真是可怕的事,滟君也怕,曾经携手度过的种种,所有的浓情蜜意海誓山盟都会化为一场空……不甘心,如何能甘心?
往昔一切都要随着一碗孟婆汤下肚作烟尘消散,怎么能甘心?
所以拒绝喝孟婆汤,选择留在地府,永远记得那个人。
但是“永远”算什么?最长也不过惦念五百年,五百年一过,还是要忘记。
他不求相守,却连永远惦念着也不能。
所以……不甘心,怎么都不甘心。因为不甘心,所以才违了冥府的律法私自到人间,见一见他。
仍是那个人,那张脸,那样的眉眼,只是已经不再记得他。
是啊,那都多久以前的事了,连他自己都差不多要忘记了。
可是对于他,仍是无法忘记的,不管过了多少年,都不会忘记,他自己知道。
既然求不得……滟君温柔的看着醉倒趴在桌上的季连,替他拉好身上的披风,而后转头看了看天--
那么,逆了如何?­;
隔日是城守千金抛绣球招亲的日子。
季连前夜酒醉了,早起头疼的很,连前晚发生了什么也是不大记得了,隐约只记得自己同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喝酒,似乎还喝了不少。
那男人……奇怪的是他无论如何想都已记不得那男人长的是什么样了。
我叫滟君。
是了,他说,他叫滟君。
“季连?”有人唤了他一声。
季连这才回过神来:“怎么?”
“今日城守大人的千金抛绣球招婿,”好友指了指扎满了红稠子的萃翘楼,笑着道:“你可得抓好时机,过了这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季连有些郁闷,这个好友的确什么都好,也都净好了为他着想,可这似乎也想的太多了些。
“你不必这么看着我,”好友浅浅一笑,“若非我已经有了妻室,这天大的好事才轮不到你。”
这话说的,好似那季连已经是城守的女婿一般。
后续的发展就是那样了,戴着面纱的城守千金把绣球抛给了季连。
这在旁人看来实在是天大的好事。但是季连却完全不是这么想,显然好友比他要高兴的多,拉了他的手便要往那萃翘楼去。
谁想一向都顺着他的意思的季连竟然一下甩开他的手,把那绣球随手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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