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好喝,也没你香。”
“虽然是从食物的角度比较,但也算是夸奖,好吧,我收下了。”
秦天迟疑了一下:“老大,我刚才听到奥罕跟丹顿联系了,他说……洛水是前猎调局长的儿子。”
西蒙沉默了几秒:“没错。”
秦天立即直起腰:“那洛水怎么会……”
“变成血杂碎?洛渊跟丹顿一样,在猎调局没成立之前就已经是很有名气的老猎人了。后来政府组建猎调局,将他请来当了局长,他成了我们血族最仇恨的敌人。为了保护家人,他不得不将他的父母妻儿全部送出国外,并与他们断绝关系,以隐藏他们的行踪。然而四年前,他的家人还是被发现了,一夕之间全部被屠杀,只有他最小的儿子以血杂碎的模样被丢到了猎调局大楼的门前。这就是血族的报复,他追杀血族,就让他最小的儿子变成连血族都不如的血杂碎。”
西蒙说着这段话的时候,没有什么感情,毕竟站在血族的角度,对生为死敌的猎人不需要抱有任何同情心。
秦天:“那洛水为什么会被你收留?”
“猎人的职责就是杀死一切非人种族,可洛渊没办法亲手杀死自己的小儿子,也无法将他留在身边。并且因为低智,就算放他离开,他也无法在残酷的血族社会里存活下去,等待洛水的只有死路一条。骆渊没有办法,找到了拉斐尔,跟我做了一笔交易。这笔交易对我来说非常划算,所以我接受了。”
秦天听着西蒙用一如既往谈交易的口吻说着这件事,心里却明白,如果只是交易,西蒙只要保证他活着就好,没有必要对他如此关心,甚至可以把他当畜生一样圈养。可是他却给了他最好的待遇,为了堵住众人之口,还让他戴上荣誉会长的虚衔,明明白白地告诉所有人,这个血杂碎很重要,谁都不许欺负他。他对洛水的重视和疼爱,所有人都看得出来,这绝不是一句轻飘飘的交易能解释的。
与西蒙相处越久,秦天越能感觉出他不像她一开始认为的那样冷酷淡漠,精于算计。
秦天情不自禁地靠过去,将脑袋贴在了他的脖子上。
西蒙习惯性地将手摸上她的后脑勺:“怎么,都已经吃饱了还想咬我?”
秦天摇了摇头,她不是想进食,只是突然很想靠近他,感受他身体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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