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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爱我,他说他爱,他说我们就像两只求爱的螳螂,最爱的最後一定化作腹中血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他撕咬我的时候如斯说。
我明白,他在撒谎。噬骨之爱,情之所至,生死相许,剜心割肉咬碎了骨头吃,这是对我,不是对他。爱在他嘴里只是一个张口就来的字,他不懂这个字的意义,他想懂,无从去懂,刻意而为。
我明白的。谎话说上百次也会变成真。他在骗我,我在骗自己,我们在谎言里交合。螳螂与我们根本就是两回事。螳螂吃掉爱人是为了孕育後代,我就是让他把我吃了,不可能开花结果。
我们不是螳螂。如果真要为这种关系画一个等号,我与他就是腐肉与蛆虫。说好听一点,猎物与猎食者。猎食者锺爱他的食物,不会把灵魂交给食物。他口中的爱,是脱离了本质的终极占有。
他的爱只是一个字,他不懂那个字会把人变成什麽样子。他不懂他已把我变成了什麽样子。
我在为他阴暗,我在为他入魔。
我明白的。我不走,只因为我舍不得他。或许从第一眼已经著迷,或许是因为谎话。他在撒谎,我将他的谎话意淫成真,我明知道那不是真的,我明知道,那一个字会让我尸骨无存。
我在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
我已经分不清真实。
作家的话:
回来了!
天青 第九十八章(巡风的手记六)
逐日十三年,白露。
告诉大哥我要出去游历,他犹豫半晌,允了。
“是应该走一走,出去走走合你的脾气。散散心,心里头舒服了,早点回来。”他这样说。
“三弟,最迟,明年春天,你看怎麽样?”
我已经知道了他下面的话。
“你差不多也该定下来了。”
大哥长篇大论语重心长,我再也无话可说。
不能让外面的人,特别是我的亲友知道晴岚跟我之间的关系,这是我最後的底线。晴岚遵守了。他放我走,因为我被送走的时候,差不多已经是个死人。
十年了。回到若谷城十年又八个月,身上的伤好得七七八八,灵力恢复了一半。至於我受伤的缘由,漪澜信里的那些话做了最好的借口。
十个年头,上善城已经对外公布了晴岚的身份。他们依然不知道他是什麽,可是一击溃败群魔,光辉普照,他是四象之尊,火灵之王。
整整十个年头,我一步没有踏出艮宫大门,一个人没见。晴岚在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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