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的目的,为了让我能最後守护他一次。
真真正正的。
“我恨你哦,柯尔。”
我恨你为什麽还要对我这麽温柔。
“我……打从心底恨著你。就像我爱你一样。”
让我直到最後,也放不开手。
所以笨蛋,别哭啊。
看著你最後为我落下的眼泪,望著你眼眸中只属於唯一的我的影子,我悲伤至极,却也清楚,这或许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因为你永远不知道,那迅速让你麻痹失去知觉的药物其实是用我的心脏制成的,它有非常猛烈的药性,却不至人於死忘,只不过,当你再次醒来的时候,将完全遗忘之前种种。
无论如何,都绝对想不起过去。
呵呵,尽管我从未对你说过爱,可如今我把我整颗心脏都献给你。
我把我的一切都献给你,只求你忘却所有。
你开心麽?柯尔。
有时候,忘却也是一种幸福,不是麽?
没有过去的悲伤,忧愁,以及失落,有的,只是对未来的希望。
以及带上我最後未说出口的“爱”的祝福,虽然这可能将会是永远无法开启的秘密吧。
END
作家的话:
至此番外篇就完结啦,接下来还有一篇简短的日後谈啥的… …
终於算是快要正是完结了!>3333<?
☆、(18鲜币)日後谈.小蝌蚪找爸爸
? 日後谈·小蝌蚪找爸爸
咳咳,首先我要严肃声明,我可不像某白痴作者说的,叫什麽小蝌蚪。
我可是有名有姓,身家清白,并且远近驰名……呃,远近出名的在中部森林享有“俊俏耳朵小怪兽”之称的大名鼎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打架之王──
“朱利尔斯,回来吃饭啦!”
远处传来曾祖姆的呼唤声。
抬头看看太阳,也到饭点儿了,於是一脚踩著被我打趴在地的小兽人,我掏掏耳朵,漫不经心地说:“愿赌服输,你既然打输了我,就要做我的手下,以後听我差遣~”
被我直接踩脸的小兽人露出了不甘心的眼神。
见状,我蹲下身,直接拧住他的脸,对上他绿色的眼睛,笑嘻嘻道:“哎哟哟,还不服气呢,眼睛瞪得够大的嘛。”
暗暗使了使手劲儿。
别的不敢说,我朱利尔斯可是出了名的大力士,五六岁就能一人撂倒大我几倍的野兽,七岁就自己猎到一头火熊,简直就是智慧与勇气的化身啊!按照这情况我本应该成为部落第一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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