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的是,那位男同学有自己的好朋友,有自己喜欢的女生,压根没有功夫理会他,甚至都没有注意到他那份浓烈的倾慕。
所谓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他辗转反侧,郁结于心,简直快要饮恨肝肠断了。
在那之后的学生时代里,林凡生生压抑住了对同性的全部冲动。
俗话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变…态。
压抑了那么久,林凡这厮是彻底变…态了,毕业后他离开老家来到S市,在最开始的时候他有种重生的感觉——这个年代人们已经很开放了,也可以接纳一些特殊取向的人。
但是悲剧的事情又再次发生了——就算同性恋已经不算是什么大丑闻了、就算网络年代寻找伴侣已经不再困难了,他也还是没能找到自己的佳偶。
原因无他,他眼高手低,专门倾慕那些最出色的躯壳,然而那些人一个个都是gay中龙凤,哪里有人瞧得上他。
要是林凡是个富二代也就罢了,他又只是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
要脸没脸,要钱没钱,就连腹肌都比别人少几块,这样的条件,还是早点还回家洗洗赶早玩蛋儿去吧。
林凡好几次约炮不成,后来被他发现了一个好去处。
公司附近一个街区公园的小树林。
有一部分没能跟上时代的基佬把这片小树林当成了茶余饭后掩人耳目的根据地,互相搭几句话就可以心知肚明地结伴共入厕所,速战速决地在小隔间里拌合着吟哦的喘气声地完成一次超越心灵的友好交流。
林凡很喜欢这片小树林。他可以隐藏在树影下观察过路的年轻男人,直到发现符合自己口味的才踏步而出——虽然这个地方常驻的多半是四十多岁的大叔,但是,年轻的打工仔也不是没有……
林凡便这样在小树林里驻扎了下来,每天下班后换件衣服就要往这边跑,奋勇地投身于这项静候觅食的夜生活中,忍耐着小树林里的蚊虫叮咬,也曾经成功勾搭过一两个喝得有些醉意的小伙子。
不过他其实还不够满意,觉得那一两个人年轻是年轻,但长得撑死了算清淡,连清秀都谈不上,瘦鸡一样,身材也没有美感。
然而都沦落到小树林来乱搞了还想怎么样,名模总不会往这里撞吧。
林凡再次陷入了眼高手低的困境里。
就在他最辗转反侧的时候,他发现了自己的超能力。
只要绝对集中精神,他可以将自己变成任何一张脸孔。
最开始他是在一本漂洋过海而来的《花花基佬》杂志上看见的这张亚洲脸孔,一下子就迷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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