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一再猎杀同胞,能力很强,寿命也更长。不过高阶魔兽是有智能的,它们自然不齿比格特兽虫的做法,曾群起而攻之,人类也曾对比格特兽虫进行过大规模的捕杀,所以现在这种虫子十分稀少,而且更加谨慎,除非诱惑十足,否则不会轻易下手。”
男人说着,低头看了看林凡腿边的琥珀,露出了然的神情,微微笑道:“刚才看到前面的路一片漆黑大雨连片,就猜到是比格特兽虫在作怪,本还疑惑它来此做什么,原来是有卡曼幼兽在,果然是个大大的诱惑啊。
得到卡曼幼兽的魔晶石,比格特兽虫可以安枕无忧休息很久了。”
宣和点点头,感谢了对方的解答,又夸赞了几句博学多识,两人互相聊着没营养的话题,谁都没有提如何杀死比格特兽虫的事情,没有问起来此的目的,没有问任何私人问题,甚至连名字都没有问起。
不等宣和想办法抽身离开,那男人已知趣的后退几步,摆了摆手,“相见便是有缘,以后有缘定在相见,我们还有事,这就告辞了。”
林凡巴不得这两人赶紧走,当即配合的摆手道:“嗯嗯,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有缘再见,后会有期。”
互相告别,大家分道扬镳,宣和林凡一家四口继续跟着赛瑞斯他们的步伐,而那红眼男人和身边的矮个子小跟班,则向右行去,岔开了方向。
确保那两人走远后,林凡抓住宣和的胳膊,小声道:“哇塞师父,你猜刚才那俩人是谁?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高个儿红眼的就是森特城那个小酒馆原来的主人,叫什么诺菲斯的,你还记得么?就是那个小服务生说去兽人森林寻宝的原旅馆老板,新来的老板是坏蛋,还想偷房客东西来着,叫咱们举报给执政官了,记得不?”
宣和揽住林凡,点头回答:“自然记得,他身边的那个应该就是一同离开的服务生,好像是叫福林来着。
既然能碰到他们,这就说明咱们的方向没错,距离你的原身应当是越来越近了。”
林凡耸了耸鼻子,“你别瞧不起我,我虽然怕昆虫还恐惧触手系,但我对自己原身的感应总归是不可能出错的,方向肯定对啦。
我看照这个速度,应该再有三天就能到了吧,总觉得越来越近了。”
宣和握住林凡的手,抹掉滴到他眉边的露水,道:“那诺菲斯一看就不是普通人,总算明白迪赛尔所说的印象深刻是什么意思了,这种气质这种风度,想不印象深刻都难。
这人如果真的也和别人一样想争夺你原身的话,那就不好办了,此人的心机想来深的很,将来说不定是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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