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留不少物资,但也潜伏不少丧尸,因此时不时要派出战士进来侦察。这种任务光荣而危险,在出发之前,部落里为他们饯别,这是华夏文明遗传下来古老风俗,所有出征战士每人均领到一碗温酒,大口灌下。酒很酸,味道很冲,喝下去有股浓烈的灼烧感从喉咙一直漫延到胃里。孙崇荣的舌尖甚至可以分辨出劣质伏特加搀白葡萄酒的奇怪组合,但他不嫌弃,没一个战士会嫌弃,因为他们都知道,在这个时候能将为数不多的酒液拿出来,已经是部落能给予他们的最高礼遇。
孙崇荣还记得,当这碗酒灌下去后,某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慷慨悲昂伴随着豪情万丈顿时在胸膛处升腾燃烧。那一刻山风萧瑟,头顶被污染的云层晦暗而厚重,他一一环视过送别的人们,将那些脸庞记在心底。活了这么久,他从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渴望去为别人,为一种信念而奉献自己,哪怕要为此牺牲生命,但他愿意战斗到血流尽的最后一刻。
因为他在为争取同伴的生存权而战,这远远比为了自己活着而战更激动人心。
然而,等他真正陷入荒芜的城市时,他才意识到杀丧尸这件事有多艰险和令人恶心。在缺乏经验的情况下,他与队友走散,不得不独立支撑。这三天来,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杀了多少丧尸,而无论他爆掉再多丧尸的头,他都永远不会觉得猎杀这种低等的人形生物能带来多大的愉悦感。
杀到后来,他甚至开始神思恍惚,他想,这个被他一刀劈开的脑袋,曾经是个什么人?那个被他一枪爆头的家伙,曾经有过什么样的人生?
他们在成为无知觉的动物之前,是不是也像他一样年轻,一样有梦想,梦想有天风和日丽,炊烟袅袅,孩子们快乐无忧地生长?
他想象着和平安乐的情景,他干涸的眼眶忽然蒙上氤氲,此时此刻显然不适合多愁善感,可他体力透支到极点,全身的伤口都在叫嚣着疼痛,意志难免跟着软弱下来。他胡乱地吞下最后一块压缩饼干,没有水,只能合着唾液拼命咽下,他无法抑制地想到了死,从藏身的废首饰店橱窗往外看,天空忽然慢慢暗了下来,一大块乌云遮住了太阳。
不好!
孙崇荣顾不上疲惫一跃而起,右手托枪左手按到扳机位置,枪口凑近橱窗处埋头瞄准,眼睛死死盯着光线变暗的街面。果然不一会,几个僵硬的身影以一种奇特而扭曲的姿态慢腾腾挪过来,他们的双臂无意识挥舞,干枯成骷髅的脸上镶嵌着眼白过多的眼球。丧尸来了,他们怕光,可又嗜血成性,他们浑浑噩噩,只剩下啃噬血肉的本能。
丧尸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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