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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比尔哼了一声,指指桌子上的一个信封:“那里是我这边最新的后勤配备,我给你准备好了。所有人都说,特丽娜是个死地,我要告诉你。我亲爱的外孙,特丽娜,她会是你崛起的第一个台阶。”
华莱士轻轻帮外公揉着肩膀,笑着说:“当然,我是战神的外孙,鹰的儿子,特丽娜她只能是我崛起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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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作者:疯子威廉
钱包里最后的现金,七十二块换来了一些稿纸,一瓶黑色墨水,还有一根价格低廉的钢笔。邵江一坐在医院的小花园角落,很认真去思考,如何使用文字,将威廉留下的那些信件串联起来,成为一部文学作品。
邵江一并未思考多久,便开始书写。他熟悉威廉的兵种,他熟悉一个哨兵在他短暂的兵役生涯,会经历什么,也许直到退役他都不会参与一场真正的战争,但是,寂寞的呆在掩体里的每个日子,却是对人思想底线的一种考验。
威廉为什么会跑出掩体,理由很可笑。他寂寞,他想飞,或者他想抛弃他蹲了一年零八个月的掩体去做些什么。他踩的那颗地雷是他自己埋下的,最初的怯懦到最后的飞跃,威廉的哨兵生活还不满两年,还拿不到最低的十个社会贡献点。
邵江一飞快的书写着,他会许多文体,幼年,他在专门的家庭教师的辅导下学习过四种以上的传统书信行文文体,虽然他从不认真,那些人也从不要求他,随他高兴,但是他天资聪慧,什么东西都是一学就会,只是没常性。
廉价的纸张有些配不起那些,秀丽,端庄,飘逸,充满个性的尾部倒钩总能完美的连接在一起的字体,那些字母组合起来,犹如一幅艺术作品,赏心悦目。
“匍匐在掩体里,四周安静之极。远处雀鸟偶尔的叫声常能给我带来惊喜,我喜欢每天傍晚去看望那些攀爬在草叶子上的青虫。并给予它们名字,还主持过几次有关虫子的婚礼。我将它们关进我的牙粉盒子,它们死去,那之后我再也没关过它们。
虫儿有着无数的足,那些足错落有致的向前徐徐推进,一个落下,一个拱起,它走的很慢却永不停息。它们常常花上一天的时间攀爬,攀爬到最高的叶子上,虽然什么都看不到,但是青虫的脑袋总要扬起,四处扭头,期盼可以看到什么。
有时候,我觉着,我还不如那条虫儿,我只是一个可怜的下等兵。一个来自乡下,胆子很小的下等兵,我的上司命令我趴在掩体里观察前方五十米处的一个掩体。
我就这样的被丢到了这里,长官很快忘记了我,我成了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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