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最近都没啥灵感写文,可是文上榜了要1。5W字,嘤嘤嘤
34见岳父岳母(下)
第三十四章
这一觉;他们足足睡了十个小时。
等到火车到了站点以后;刘芒带着锦佘坐上一辆看起来有些年头的小巴士,颠簸了大约半个小时终于到达村口。
下车,锦小蛇脸色发白、双腿发虚,白得跟鬼似的脸泛着隐隐的青色;看样子如果再坐久一点;估计连肠胃都要给吐出来了。他靠刘芒身上;把大部□子都倚靠他身上。
村口的位置有一颗三合抱的大榕树,枝叶郁郁葱葱;长长的根须从枝干上面垂直而下;底下站着一位身穿浅淡花色衣服的中年妇女;她神色焦急;翘首以盼,远远看见刘芒立马迎了上去,用一口浓重的方言土话,说:“怎么那么久才到啊。”
从话里可以听出她这里已经等了很久了,随口抱怨一句不过是盼子心切,并没有更深的含义。
刘芒深吸口气,嬉皮笑脸的回答:“不是说还要半个小时嘛,这等多久了?”说着,也不等对方回答,提起行李,牵着锦佘的手走前头。
中年妇女跟了上前,一把拽住刘芒的胳膊将他和锦佘拉开一段距离,悄悄的问:“这位是……?”她的语气带着一股兴奋以及一股不敢确定的踟蹰,“他是女朋友吗?”
刘芒微微一笑,假装矜持的嗯了一声,“他叫锦佘。”
太突然了!
也许是因为这个答案对她来说冲击太大,中年妇女听见刘芒的回答之后,硬是愣了几秒,接着目光直直的看向锦佘。她难以形容自己现的心情,是惊是喜,她以为刘芒不会那么快带个回家看望父母,没想到今年却……
“好好,能带回来就好。”中年妇女一副神神叨叨的模样,欣慰的轻轻拍了拍刘芒的手背。
其实,无怪乎她这样大惊小怪,刘芒从十八岁成年到现,从没有谈过一次恋爱,初时,她觉得自己的儿子真的非常懂事,甚至一度成为街坊邻居夸奖的对象,但长大参军之后,还是不见他带女朋友回家过年,甚至电话里头也没有听他提起过。
一个快三十岁的了,到现还是单身一个,要说里面没有什么问题鬼才信呢!不,是连鬼都不信!
她曾经怀疑过,刘芒那一方面是不是有难言之隐。否则一个身体完全健康的男性怎么可能会不喜欢女。——毕竟对性的渴望,是的天性。
不过现好了,“这孩子看着真俊俏。”刘妈妈对锦佘赞不绝口,怎么瞧怎么满意。那神情就像市场上看到满意的东西,急着赶紧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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