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杰森?杰森他什麽都不知道喔。」玛莎笑了,笑得很无辜。「我爱杰森,为了他我什麽都愿意做;他很烦恼,所以我帮他把烦恼都清除了,第一个是法兰克,法兰克喜欢我,我约他在树林里见面,骗他喝下掺有安眠药的葡萄酒,杀了他,然後慢慢将他分尸,因为他太胖了,很难装袋;第二个是莉莎,她睡前喝了有安眠药的奶茶,没想到剂量不够,刀子刺入她胸口时她居然醒了,吓了我一跳,所以我恶作剧,把她给吊起来;然後是亚瑟,因为他总是对我毛手毛脚,所以我没有用安眠药,我一刀一刀杀死他,虽然房间弄得这麽乱让我有点困扰,不知道那些脏污清不清得乾净,可是他的死相我很满意。」
「那王师父呢?他没有遗产继承权啊!」傅博文觉得自己快昏倒了,可不可以不要用这麽平静的口吻叙述如此恶心的谋杀啊,他只是个普通的帅哥啊,受不了刺激的。
「他污辱杰森,杰森很沮丧,我不喜欢杰森那个样子,可是安眠药被警察拿走,我敲昏王师父,又被腹语老师看到,只好两个都杀,可惜被王师父逃走了。」
「玛莎,你逃不掉的,放下刀子,别再做错事了。」高守对玛莎喊话,可以的话,他也不想动刀动枪的。
玛莎看著他,并不讲话,但是从她的眼神,高守无奈地猜测自己可能白讲了。
因为那是一双丧心病狂的疯子才有的眼神!
在警队里,高守是个作风相当特立独行的刑警,他长相凶恶、说话恶毒,不懂得拍长官马屁,也不会收买记者,但是他直来直往的个性反而让他受到许多青睐,奇高的破案率更让他几乎成为局里的传说;他保持破案率的方法很简单,直觉、经验、与资料室历年来堆积如山的案件档案,所以,当他认为什麽人是疯子时,不用怀疑,那个人就是疯子,而对付疯子的法则,就是先发制人!
高守立刻持枪对准玛莎,他的目的不是射击,而是故意刺激对方,如果对方发起疯来冲向他,他就绝对有把握抢下对方的刀,将之制服。这就是高守,行事作风比疯子还像疯子的可怕警察!
然而,啪啦一声,撞破窗户跳进来的黑影打乱了高守的计画,这位不速之客正是少了一颗眼珠的约翰威尔斯。高守毫不迟疑地朝他开枪,他却异常灵活地躲开高守的攻击,那种速度与跳跃力绝不是人类拥有的,也对,这家伙本来就是个死了复活的尸体,非人类也是正常。
约翰飞窜至玛莎身後,一把扛起玛莎後迅速从窗户逃离,高守当然要追,傅博文却叫住了他。
「高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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