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之久,陡然一脚踏上满是枯草的荒原时,李默愣了好一会儿,才确定眼睛看到的是真实的。
原本以为走出了冰原就算走出了无人区,毕竟在那种环境之下,没有先进装备,又没有紫玉储存东西,不论是人还是狼人都不可能长途跋涉将近一个月,冻死或者饿死在途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眼前是漫天遍野枯黄的草原,这个季节草还未发绿芽,视线尽头天地连成一线,虽然不再千里冰封,但这种景象与人烟罕至的冰原一样叫人心灰意冷。
“我们走出来了!哥,哈哈,我们走出来了!”相比于他,李陶异常激动兴奋。
李默惊讶,“这里?”
“对!”李陶深深吸了口气,拉着李默就往前跑,“我能闻出风里有他们的气味!他们应该就在不远处!”
只有找到其他人,才能离开这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鬼地方。李陶一口气跑出几里路,想到什么,突然停下脚步,凑到李默脖子旁边嗅了嗅鼻子,眉头一皱。人靠眼睛区别狼人,所以他靠打扮很容易藏匿,可狼人是靠气味辨别同类,这无论如何也掩盖不掉李默与他们不同的事实。他坚决不让李默藏进紫玉里,紫玉再好,空间再大,最多也就是个高级仓库,他想要的是带李默住大房子,而不是遭狼人的追杀而东躲,这种日子他在很久以前过够了。
他能想到的问题,李默自然也能想到,连朝夕相处的正虎也说变就变,其他陌生狼人的危险更不可预测,但眼下也找不到解决办法,索性暂时不接近其他人,原地停下,先休息。
当天,李陶在土坡附近找到一个在地上挖出的洞穴,极深,大概能容一人钻进去,他指着这个洞穴说,“这里是他们住的地方,不过这个洞已经很久没人回来了,恐怕是已经死在外面了。”
“住这里?”李默吃惊,虽说这里条件艰苦一眼就能看出来,但生活在草原上的人何其多,怎么也不至于沦落到像土拨鼠一样打洞为家。
“这还算好的,”李陶嘿嘿笑道,“大多都是幕天席地的过一辈子,连洞都没有。”
李默皱了皱眉,关于狼人他知道的还是太少了。以他们的能力说来,实在想象不出究竟何以至此。
李陶去附近松树林里砍了不少树回来生火取暖,这里白天还算暖和,但一到了晚上,温度骤降,夜里寒冷湿润,附近山谷里弥漫着白色雾气。
晚上在火里烤了两只兔子,大笨小笨早就迫不及待候在边上了,李陶也眼睛发亮,不过大小笨是盯着兔子,而他是盯着李默翻转兔子的细长手指,三个时不时齐刷刷地咂巴咂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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