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墨,吃饭了。”妈妈朝我挥了挥手。
我笑得灿烂:“好的。”
吃的并不是很好,但是我依然很满足,一家三口,平凡亦温馨。我们家每个人都笑得特别开心,总是笑得特别大声,好像要把一天的烦恼都要笑出来似的。所以,即使我们家不富裕,但是我的性格却一直很开朗,很喜欢笑,就像一朵找到阳光的向日葵。
因为十四区都是平民亦或是穷人,所以这里远离关于贵族与平民的纷争。但是我也有一个梦想,就在不久之前,我曾经濒临死亡,隔壁那个终日与劣质酒相伴的邋遢大叔突然异变了,而那个时候,爸爸妈妈并不在我身边。我看见他的体型变大,然后嘴巴拉得很长,很多粘稠的液体从中涌出,就好像他喝的那些酒,他抬头甩了甩,无数粘液站在我的脸上,我闻到了一股腥臭。
我有些惊恐的后退,把头摇得就像被爸爸在外面捡回来、被人遗弃的拨浪鼓一样,但是我并不知道他是否看得懂。最后还是有人救了我,一个看上去十分精神的人——这在十四区并不常见。我唯一见过的这类人就是从七八区过来寻找精神安慰的商人。
他几乎是瞬间砍下了那邋遢大叔的头颅,我看见那从脖颈射出的血液几乎有三米高。但是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