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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蒙郁闷地拍开一只伸到自己鼻子下的黑脚丫子,冲旁边喝茶的巴德兰抱怨,“这黑不溜秋的屎蛋,从地底下刚放出来的饿死鬼都没他厉害,五只猪蹄,全部被他干掉了!”
巴德兰静静地用青瓷杯盖拨弄着浅黄色的茶水,“不都是你让他的,他给你夹藕片的时候,你心里都乐死了,现在抱怨什么?”
泰蒙悻悻然,戳了戳君小野露出来的肚皮,“哈,这小混蛋,原本就黑,现在更是晒得跟一块黑炭似的,大半夜的就只看得见两只眼珠子了!”
……跟他的宝贝澄澄……完全是两个极端……
一个是怎么也晒不黑,一个是怎么也养不白,一个精力旺盛得成天上树掏鸟蛋,下水摸鱼,没有一刻坐得住的时候,而他的宝贝澄澄,则喜欢泡上一壶茶,坐在花园里的树荫下,捧着一本书慢慢地看……
巴德兰也怔怔地看着呼出一个鼻涕泡的黑肤少年,这个孩子是公孙夙带来的,只告诉他一句话,他是澄澄认下来的弟弟。
一开始,巴德兰并不喜欢小野人,他不需要一个替代品,他的儿子,他的澄澄,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代。尤其是,小野人有着一身野蛮人的气息,一身野蛮人的习性,胳膊抬起来就可以当毛巾,拉起衣服领口就可以当面纸,随地小便,不讲卫生,常常把家里弄得一团糟。
但他慢慢发现,在失去澄澄的日子里,正是这个在文明世界里显得很笨拙的小少年,让他无暇去伤心太过,缓解了他撕心裂肺的疼痛。
小野人也最终用他的认真、执着,一颗天真不染尘埃的赤子之心,赢得了巴德兰和泰蒙的喜爱,成为两人的第二个儿子。
“澄澄,会回来的吧?他还没有听小野喊过他哥哥呢。”
“当然,老不死的儿子,那肯定是个小不死的。”
…………
深秋时节,圣华学院里的枫叶红了。
已经上圣华二年级,荣升为学长的高小白给一个迷路的一年级小菜鸟指了路,背着手摇头叹气地往宿舍里走。
于非打开门,靠在墙上戏谑地看着他,“哟哟,小白白,怎么摆出一副小老头的样子?你现在只是小学弟们的师兄,还不是他们的老师哪!”
高小白哼哼的瞄他一眼,万分不屑地抬脚走进宿舍。
于非只有一个表情,那就是╥﹏╥。
小白白,你居然不搭理我?
唉——于非收起脸上的笑容,一声长叹,他当然知道高小白为什么心情低落,昔日形影不离的最好的朋友失踪,也快一年了。
“澄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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