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的旅费,他们不需要吝啬花费。不过当出发时凌云就自荐去当了马车夫,驾驶著那辆拉著怪蛙和侏儒的四轮马车。他可不愿意再和待在邮轮上时一样对著大海发呆了,他觉得自己现在就像个害了相思病的少女一样,不过他可不想让自己变得像女人一样多愁善感,扭扭捏捏,他希望自己能在外面吹吹凉风,看看风景,让心情能够好起来。
他挥舞著马鞭把车赶得飞快,简直像个疯子一样,把後面那一辆车甩得远远地。但是坐在车厢里的怪蛙和侏儒可就倒霉了,他们被飞快跑动的马车颠簸得龇牙咧嘴,一个劲儿地直喊屁股疼,让凌云别再把车赶得那麽快了。凌云这个时候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太过反常,很快他就把两匹马的速度降了下来。他想让自己的心情表现得愉快一点,於是他在马车上吹起了口哨并大声唱起了歌。
而在他们後面的马车里则坐著两个一直不怎麽说话的人,但是车厢的气氛并不像想象中的那麽僵硬,相反刘洋觉得自己从来没有那麽平和过,在经历了那麽多难言的经历之後,他觉得这一刻他总算能松一口气了。而身旁的那位英俊却寡言的朋友,他身上似乎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会让他感到既安全而又平静,虽然也许这一切都是戒指的力量。
然而依赖的习惯一旦形成,就很难再戒掉它了。当刘洋想到也许再过几天之後他们就要分别了,他的心里就变得空落落的,虽然他还没有意识到他作为一个男人却已经在开始依赖另外一个男人了。不过这种从他心底慢慢滋生出来的依赖感足以使一个胆小自私并不强硬的人的心理变得更加脆弱而已。
刘洋感觉那只握著自己的手掌温暖而有力,手心和指腹上都已经长期的雇佣兵生活而磨出了一层厚厚的茧子,当对方的手握紧住他的时候,他能从手背上清楚地感受到那些粗糙老茧的存在。刘洋垂著头避免自己的视线跟王华的眼睛相碰,他的目光落到了那只正握著自己的无名指上戴著一枚黯淡银戒指的左手上。
那几根骨节分明的纤长手指看起来非常优雅,指甲被修剪得非常干净整齐,在透出粉红颜色的指甲盖底部则有一圈白色的小月牙,也许是因为工作的关系,王华的指甲留得很短。这是一双怎麽看都让人赏心悦目的手,也许透过这样一双手就可以窥见手主人不凡的容貌了。
然而刘洋的视线则一直落在他那戴著戒指的无名指上,落在那枚戒指上,他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虽然这个问题对他来说无关痛痒,甚至略显八卦了,他一直在思考为什麽王华会将戒指戴在那个地方,他这一路上并没有听到任何关於对方已经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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