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
秦珩扫了眼南歌红了大片的膝盖。
是刚才打翻粥碗时被烫到的。
秦珩沉吟须臾,一声不吭的走远,待再也见不到对方的背影,南歌这才收起在眼眶里憋了许久的泪水,试着调整了一番角度,使劲往地上摔去。
同复制般,跟《毒刃》中如出一辙的动作。
可惜到底不是拍摄。
尽管已经尽力避开,依旧有零星玻璃渣子划过皮肤,南歌吃痛咬紧牙关,脑袋嗡嗡作响,差点懵过去。
这种暗无天日的地方,她一天也不想继续待下去……
怎么可以坐以待毙。
……
秦珩回来的时候只看见一地狼藉。
断绳被随意丢弃在倒掉的椅子旁,混着地上的碎渣与米粥,还能依稀看见零星血迹。
看得出来,血迹是刚留下不久的。
秦珩的脸霎时沉下来,环视一周,视线落在不远处的杂物堆上。
这里能藏身的地方不多,那里算一个。
他试探着:“你现在和我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有意思吗?”
四周寂静得不像话,只有他沉得骇人的嗓音,与他自己的脚步声。
早知道会如此,他就不应该泛起那种不该有的同情心。
秦珩说:“我看见你了,南歌,别躲了。”
走近,他拨开挡住视线的废旧大箱子,扬起一层灰。
空的,没有人躲在里面。
秦珩拧眉,黑了脸,沉默了须臾后大笑起来。
秦珩的眸光微移:“南歌,信不信等我找到你之后,你就别想像之前过得那样轻松了。”
他清楚,没有大门的钥匙,南歌注定走不出这里。
秦珩转身,敛眼似在思考着还有哪个角落能够作为对方的藏身之处。
刚才已经被他翻找过的地方突然发出“咚”的一下声响。
条件反射般,秦珩大步疾走,将所有废弃物翻了个底朝天,空气中弥漫着尘埃的味道,与某种就不见阳光的霉味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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