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你问大家为毛没有跑步?你当大家都傻了麽?一滴水都没有了,跑步那麽大的运动量,还没到第三个休息点,所有人都得脱水而死。而且这片山林也不知道有没有溪流什麽的,如果他们贸然做太耗体力的运动,渴死在半路都没人知道!
为了不当孤魂野鬼,为了还有命吃晚饭,大家都改了你争我夺的不和谐,努力把经历放在「向前进」这个主题上。也不知走了多久,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第三个休息点还不知在何方。众人都有些急了,好些个低哑的声音反复的问著「有没有走错?」、「是不是走偏了?」、「刚刚是不是路过了一个标记处?」……没人回答这些问题,问话的人其实也不过是随便找个由头支持自己迈步罢了。
丹宁确实是累得够呛,他觉著,他今天走的路,快赶上过去二十多年的总和了!
脚底板烧呼呼的痛,每每放一个步子下去,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就会顺著腿直窜向脑神经。小腿也是疼的,膝盖有些软,摆动间,几乎都没法控制频率了。可这却是还不够,因为第三个休息点还没到,如果天黑的还到不了,他们今天都别想完成任务了。
没有人停下来,耐力不好的,有的倒在了之前的路上,有的在第二个休息点就再不肯往前了。余下来的,几乎都是秉承了绝对信念,一定要在今晚见到皓云的各色少年。
真不错,大家怀著同样的心情,抱著共同的目的,一起迈进。
这种感觉真不错!
丹宁想著,吞了吞口水,抿了抿干裂的唇,没敢伸舌头,只是努力让略显贫瘠的口水润润嗓子。现在几乎都没人说话了,没办法,所有人都渴得厉害,能省点儿口水是点儿。先前不断问傻问题的那几个,这会儿也吃到了苦头,一个个哭丧著脸,却再不敢吭气。
行进间,大家只听到彼此的呼吸声,和杂乱无章的脚步声。
天色几乎已经全暗下来了,若不是妖魔二族的夜视能力超群,这会儿他们可是要举步维艰了。
「看!标记!」突然间,不知是谁吼了一嗓子,大家都停下了脚步,开始抬起头四处打量。
天啊!
真是那个熟悉的标记!
红色的丝带,这会儿在众人眼中,简直是比仙器更美好的神物啊!
大家都开始撒丫子往前跑,顾不上脚底的疼痛,双腿的酸软,一干少年跑得跟逃命似的。
「什麽都没有!」
「天啊!真的没有……」
「噢……那个死皓云,想把我们渴死麽?」
「……」
是的,举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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