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页上的手指收了回来,本来心中的矛盾不解全都有了答案。
我一直以来所认为的众生平等,是那种真正意义上的存在平等,不存在上下高低之分,大家一视同仁。动物和植物是一样的,人和妖是一样的,大家公平平等,权利相同,不分高贵卑微。
但事实证明,是我想太多。
佛祖所以为的众生平等,和我想的却不同,这里的平等,是众生身上的佛性相同,都有成佛的机会,即使那个微薄的可能性是万分之一,千万分之一,甚至亿万分之一,在成佛的概率上,大家都是平等的。
妖能成佛,怪能成佛,国王能成佛,乞丐能成佛。
但这不代表他们在俗世的地位也相同。
这和我想的万物生灵生而平等一点都不一样。
第128章
我看着那一页, 上面的文字是用梵文书写,一点都不存在翻译错误。
曾几何时, 我的语文老师对我的阅读理解能力和作文能力都要绝望了,最后硬是给我定下框架死记硬背才没让这一科拉后腿。但现在,我一点都不觉得这是我的问题, 这事是当初法明师父给我讲的好吗?
我倒是理解一个外来宗教要融入本地肯定会有所变化调整,又或者在传播过程中因为传播者的素质而有所变动,但我没想到,这样的核心观点居然除了这么大的偏差。
虽然知道名义上的众生平等就是名义上的, 现实中各方各面实现完全的平等才是不现实。可既然这是宣传出去的核心理念, 那么, 作为被信仰的存在,他们对待自己的信徒是平等的, 不会因为身份之差而有所区别对待。
这是我以前的想法,所以, 当我先前看到的那些一件件由和神佛菩萨有关的存在造成的不幸, 我觉得他们言行不一,根本一点都不在乎信仰他们的人。现在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我想太多,因为神佛眼中的众生平等和我以为的众生平等根本不是一回事,他们也是把人分为三六九等的,而这三六九等也只是信徒之间的差别,与神佛而言,当惩罚降下的时候, 身份如何倒也没什么差别。
我为这个新发现沮丧了一会儿,为了不在脑子里绕来绕去最后把自己绕晕,我又拿起了经书,接着看了下去。
多看一点,知道的更多一些,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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