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就行了。
在用血紧张的地区,你动手术要大量输血的话,就得动员家人朋友提前去献出相应剂量的血,医院才给患者用血。
差不多就是以血换血吧,钱还是得出,一分不少的。
第40章
温凛照料她mama, 直到确认无碍,花了一个多月,像蜕了层皮。
杨谦南除了应付必要的出差,一直待在上海, 一有机会就驱车到姑苏城, 给她送点东西。他听他在上海土生土长的合作伙伴说,红宝石的奶油小方很有名, 去看她的时候就捎上一盒, 硬逼她坐在车里吃完。
红宝石是当地的老品牌, 乍一瞧,也就是平平无奇。
温凛小时候也吃过, 印象里奶油味淡而醇, 滑在舌尖柔甜不腻,除此之外没什么新鲜。
他们一起看了几场姑苏夜雨。
温凛边吃边怨:“我看我这个月得胖不少。”
杨谦南倚着车枕笑:“你不是想长胖一点么?”
结果她心想事成, 到九月,她换一条小礼服,竟然穿不上了。
杨谦南一边吩咐人帮她改宽, 一边安慰她:“是别人结婚, 又不是你自己结婚。胖一点没关系。”
那是傅筹和姚馨的婚礼。
她这辈子没有正经八百地穿过婚纱,参加过最隆重的婚礼就是他们这一场。
傅姚两家在巴厘岛包了一家酒店,甚至动用专机送宾客赴宴。温凛的礼服裙是提前两个月订好的, 即便是在场最不起眼的小配角,也不得不庄重以待。
也许是因为太庄重了,在场亲友看见杨谦南带她来的时候, 总会投来一束短暂的目光。
那目光只是简简单单地停驻在她身上,里面没有鄙夷,也没有更多意味深长。可是温凛只要回头碰上那些目光,他们就会收回去,神情优雅庄严,冷淡地宣示,事不关己。
没有人说她什么,但她却很清楚,自己其实是这里的局外人。
算什么身份呢?
新郎新娘倒是很欢迎她。傅筹穿着海滩婚礼特制的白色礼服,接受她的恭贺,温然地笑,“温凛啊?差点没认出来。”姚馨挽着他的胳膊,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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