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就怎么也记不起它,只因未曾见过。
缘分若有若离,那相遇呢?相遇是你我相见,还是相见你我?亦或只是我看见了你,你却不以为然?
“相逢便是有缘”古人诚不欺我,相遇也是缘分的一种,人与人的缘分不就是从最初的相遇开始的吗?
我认识你,是你遇见了我,我也遇见了你,至于是谁开口先说的话已经记不清了,总之我记住了你,你也记住了我,这便是理想的相遇相识。
而大多时候的相遇,不过是一个人的遇见,而不是两个人的相见,茫茫人海中,你或是我的正确选择,可我竟不能成为你的选项。
说来嘲讽,但事实就是如此,许多的缘分在没有开口说话之前,便流逝了,只是一个瞬间,就足以让你由自作多情变得脉脉含情,然后又要强行去太上忘情,正因为这样,相遇可以是喜剧的开端,也能是悲剧结局。
果然,任何由缘分演变出来的巧合,都不能离开缘分的面貌,相遇便是这般,它虽是缘分的小兄弟,但却比缘分更顽皮。
这里我给它加一个“巧”字,此遇非彼遇,如果这份不相识的相遇,恰巧走进了你的心,那么缘就结上了,至少对于你个人来说是这样的。一个人不会无缘无故的走进一个人的心,能走进你心的,一定是让你认可的人,让你有过心动的人,是一个与你有着相似的人。
就拿“相见恨晚”这词来说,相见恨晚应是知己之情,是建立在没有深度认识基础上的深度认可,这种未经过深度认识的认可,一定是那个人与你有着一处或两处的相似,只有在这或深或浅的相似中,你才能对他有熟悉感,有似曾相识感,才能打破时间的界限去认同他,与他一见如故。
同理爱也如此,在这里我把喜欢当做是对一个人有过初步了解后,并对ta的性格或是优点或是其他产生好感且到了极致的表现。喜欢是理智的产物,但却是疯狂的结晶,喜欢一个人一定是在理智中开始,在疯狂中经历。
而爱不一样,它恰恰相反,爱是疯狂产物,但却是理智的结晶,爱的产生来自于人内心的冲动,它是不需要任何了解的原始欲望,而欲望的根源便是你与那人的相似,当你意识到这份相似时,你便会产生爱,是由爱自己产生的爱他人。
所以爱的过程是理智的,喜欢一个人是什么都想做,且什么都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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