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她闺女就不是很赞成,偶尔他上门看她们,那个小姑娘总是淡淡的,他送吃的用的,她不见开心,送的越多越贵,她越不高兴。
更别提送钱。不管他给金落霞多少,总会被她还回来。
那时候方明曦在读高中,课业很重,可一点都不含糊。
记得很清楚的是有一次,她打了他一天电话,本以为下了晚自习她会消停点回家睡觉。谁知,她拎着一袋子书和习题,跑到他常吃夜宵的地方找他。
他和一起跑车的几个朋友扯七扯八,让她坐下一起吃,她就在旁边坐着不吭声,也不动筷子。
等他吃完她还没走,黑沉沉的大晚上,和他站在马路边推拒,死活要把钱还给他。
脸被风吹得比月亮还白,站得却比谁都直。
他不收回去,她就不肯罢休,不肯走。
那次是,每一次都是,到最后没有哪次他能拗得过她。
她和金落霞两母女离开通城到这瑞城来,这三年梁国没有和她们联系,去年厂子开到这,他来瑞城好几趟,一次也没去找过金落霞。
可却是不知道怎么,越是避,越是想见一见。
碰巧辗转得知金落霞弄伤了脚,于是昨天去了一趟,留下点钱,今天就被方明曦找上。
梁国心里纷乱想法,方明曦不清楚,即使清楚,该还的钱她也必定会还到他手上。
他们忙活,她坐在木椅上,安安静静地等。
太阳煦然,是近段时间来难得的好天气,薄薄一层罩在身上,照久了暖意融融。
方明曦等着等着,禁不住闭上眼。倒不是睡,只是闲暇安宁,偷得片刻也好。
可惜没多久,一道道整齐有力的声音打破气氛,由远至近,慢慢传入耳。
“一二——”
“一二——”
像是她们大学开学军训时喊的口号。却比她们稚嫩嗓门吼出的声音洪亮的多,清晰,有力。
方明曦迎着太阳微微眯眼,看着那一队越跑越近的身影。
一行穿着迷彩长袖的男人步伐划一,每一个都健硕又壮实。方明曦看着,见他们都是和寸头一样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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