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外死亡的事故。
死的这个学生是高二六班的,这个男生在父母的支持下,并没有参加补课。因为今年异常的高温,他没事的时候就喜欢约上几个朋友去水库游泳。虽然水库已经提示了水深,禁止游泳,但是他自恃泳技一流,还是偷偷溜了进去。
俗话说,常在水边走,哪有不湿鞋。淹死的大多都是会水的。当时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个情况,反正是一个猛子下去就不见了了人影,刚开始他的朋友还在惊叹他的憋气功夫,但是时间长了就发现不对了。
当时的情况一高的同学都不是很清楚,反正最后救上来人就没气了。但是这个学生的家长在跟水库闹了一通,拿了一笔赔偿金之后,竟然又闹到了学校。
学校给出的解释是,已经放假了,学生在家溺亡不属于学校义务范围,只属于监管人不当。所以学校没有责任,不赔偿。
但是这家人却说别的学生都在补课,为什么不让他们家孩子来。如果他们家孩子来上课了,肯定不会淹死。由于学校的决定,导致了自己儿子的死亡,所以学校一定要赔偿。
方菲问夏默,这家人为什么要扯补课的事情,夏默就给她解释了一下:“他们应该对法律有些了解。《民法通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他们以为只要扯上因果关系,就能多赚一笔赔偿金。”
但是,他们的打算显然是既不合理又不可合法的。这个因果关系就是可笑而无用的,学校自然不会当冤大头承担这个责任。
“不过他们可能也知道这个道理吧,就是找个借口来闹事。现在他们天天堵在学校门口,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声誉,外面传什么的都有。可能是想让学校破财免灾吧。”方菲猜测了一下,既然对法律有所了解,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要求多么无理。之所以还来闹,恐怕就是贪心不足,想要多讹一笔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