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不是你的经纪公司?”
“是的。以我个人的名义。”
“你公司知道吗?”
“不知道。”李希幸吐出一口烟,耸肩,“他们不会管的。”
左天扬“唔”了一声,明白了她的意思。
过了一会儿,他又问道:“你现在的经纪人手里带几个人?”
李希幸回答:“十二个。”
一般选秀比赛的前三名,或者特别有前途的黑马,签了公司以后都能有一个专门的经纪人带,甚至还能有一个专属于自己的团队;而比赛名次不好、人气又不高的选手,待遇就差得多了,十几个艺人得跟着同一个经纪人混饭吃。不光经纪人需要共享,接到的活儿往往也是共享的,比如某商家低价出一笔钱,打包一堆小艺人过去表演或是做广告,人也不在乎请来的到底是谁,反正就图个热闹,演完了大家一起分钱。被人提起都是“超级声音那帮人”,仿佛他们是以组合的形式出道的,连个属于自己的名字都没有。这种待遇就像是吃大锅饭。
左天扬又问:“我听说前几天你把你们公司大经纪人的脑袋开瓢了?”
还在整理头绪的朱筱桐听到此言顿时一惊,立刻打起精神来。
李希幸坦然地点头:“他缝了三针。”
“是潜规则。”左天扬扭头对朱筱桐解释。
朱筱桐长长地“喔”了一声,了然,对李希幸竖起大拇指:“干得漂亮。”
潜规则这种事,在娱乐圈并不新鲜,其实在哪个圈子里都不新鲜。这说到底是一种交易,只不过交易的载体不是金钱而已。总有人愿意,也总有人不愿意。
左天扬看了眼她竖起的大拇指,凉飕飕地补上一句:“被他开瓢的金勇是郭辉的表哥,他们公司艺人经纪部的总监。”
朱筱桐:“……”
她虽然没自己混过娱乐圈,但跟着左天扬混了那么多年,娱乐圈,尤其是选秀圈那些事情她清楚得很。左天扬这么简简单单一点,她马上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李希幸这一酒杯子砸下去,砸开花可能的不光是一个好色老男人的脑袋,更有可能是她自己的前程。
她立刻紧张地问道:“那你们公司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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