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才会发生这种情况。”
他眯着眼说:“你们想一下胖团最近的表现,是不是和小鹿犬不谋而合?”
宋月笙握着眼镜腿,不怒反笑,他勾起嘴角,笑得颇有韵味:“你的意思是,胖团把我当它男朋友?”
“不是没这个可能啊!”一旁的赵传译觉得很有道理,猛地拍了拍沙发,“你想,当时思思和你那么亲近,胖团就咬了思思,别人都没咬,指不定就是因为吃醋。”
“赖你家不走大概也是出于这个原因,”邓黎很快接上嘴,他语重心长地说,“月笙,你可长点心,它现在不爱睡笼子,没准是想等半夜偷偷爬上你的床。”
宋月笙戴上眼镜,简直懒得搭理这两个神经病。他一抬眼,莫名其妙道:“胡扯,你前闺女腿有多短你心里没数吗?”
“我看你们是太闲,”宋月笙双腿交叠,根本没把这套比火星撞地球还荒谬的言论放心上,他靠着软沙发,懒洋洋地道,“面前这么多兔meimei等你们,要真精力过剩,别在我和胖团身上找消遣。”
邓黎见他不信自己的话,哼哼道:“你看着,早晚你要吃亏,小心到时候菊花不保。”
宋月笙抄起一盒烟扔他身上:“我谢谢您了,积点口德吧。”
邓黎坏坏一笑,从烟盒里拿起一根开始抽,只有赵传译还沉浸在“雄犬论”上,尚未回神。
虽说包间里的位置足够大,但是坐久之后两条修长的长腿还是不免酸麻。宋月笙站起身活动了番筋骨,顺便四处环顾了一下胖团的身影。
然而,这一环顾非同小可,适才他们谈话的主角竟然转眼间就不见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