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我是个利己主义者,我觉得当我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就该放手了,可第二天看见她的时候,她冲我一笑,我就什么都忘了。放弃她,或者变得势均力敌,显然后者更难,但我满脑子都是后者。”
那时候他忽然明白一件事。
“我觉得,我比想象得,更加喜欢悯之。刨除冲动、欲望、自私,所有外在的干扰的因素,我还是喜欢她,非常明确、清晰!”
“况且这是两个人的事,既然我考虑过,悯之可能也考虑过,作为相对来说弱势的一方,我大可不必有心理负担,所有为她好的想法和念头,都是我单方面的自以为是,我不是她,又怎么知道怎么才算是为她好。她只要还喜欢我一天,我就不放手,死也不。我觉得,这才是对她——对我们之间关系——的尊重。”
能听完他冗长的自我辩解,而没有出声打断,陆遥之觉得自己已经给了他足够的耐心。
更无法容忍的,是他似乎被对方干扰了。
花言巧语,可恨!
他深呼吸了一声,“所以这就是你留宿她的理由吗?”
一击即中。
打得宋易措手不及,“这……是我轻浮了。”
陆遥之点点头,“你明白就好。”好像在说,一盘从开始就错了的棋局,无论后面怎么走,都是错的。解释是无济于事的,这只会让他认为是粉饰。
宋易也点点头,但微微眯了眯眼,补充说:“但我不后悔。”
上赶着挨打的人,他生平仅见。
所以也不能怪他挥拳过去。
宋易这人就是狗改不了吃屎的爱杠,所以他肋骨断了两根,呼吸着都疼,躺在地上满头冒冷汗的时候还在说:“你大可以阻拦,但只要悯之不开口,我不放手。”
“各退一步怎么样?我不从中作梗,但我并不认为你和悯之处于理性状态在考虑彼此的后半生。既然这样,不如各自冷静一下。等你赚到人生第一个一百万,且对她还没有死心的时候,再来讨论以后的事吧!……你不要用一种异样的目光看着我,原谅我对一个认识没几天就留宿我meimei的人,没有好感和信任……你说的话,我一个字母都不信。……怎么,我的要求高吗?我觉得我对你够宽容了。一百万对悯之来说,连零花钱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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