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礼身着一身看起来就是天下第一贵的高档西服从卧室走出来,手里拎了几条颜色不一的领带:“哪条领带配这身衣服?”
“红的红的红的!!!”陆天枪扯着嗓子连喊三遍,“红色喜庆。”
“我也觉得红色好看。”明礼揪出来那条大红色的领带就要往脖子里套。
顾哲手按在眼皮上,简直没眼看!
“你怎么不在左胸上的口袋里插支红玫瑰?”顾哲说。
“儿子,不是买红玫瑰了?待会儿去给我揪过来一支。”明礼朝陆天枪喊,“揪两支吧,我见电影里的男的嘴里还要咬一支。”
顾哲:“…………”
陆天枪说:“老大,玫瑰上有刺,扎嘴。”
明礼:“大老爷们扎一下怎么了。”
“你是没事儿,我嫂子怎么办?”陆天枪自以为考虑得很周全,“给嫂子戴上戒指以后,你肯定是要亲嫂子的呀,你一嘴血,怎么亲?”
“你说的也是。”明礼想了想说,“那你把玫瑰上的刺先去掉。”
陆天枪一拍大腿:“得咧。”
顾哲被眼前这两位父子蠢了一脸血,他按着额角说:“如果我没记错,简意今天素颜,穿的也是平常的衣服,你穿成这样,合适吗?”
明礼一脸痴呆:“怎么不合适?”
陆天枪盯着明礼看了会儿,若有所思地说:“确实不合适,老大,你光顾着自己捯饬,这样显得你像个心机吊。”
“我cao?”明礼骂,“是你们说,要有仪式感,要有惊喜,要庄重。”
“是这样说没错。”陆天枪赶紧给自己开脱,“但是庄重不一定就是西服领带啊,我们的意思是,你要穿得精神点儿,别致点儿,有意义点儿,总之就是嫂子喜欢什么样,你就穿成什么样。”
陆天枪一连三个点,猛地点醒了明礼。
简意喜欢的,有纪念意义的。
不就是那啥……警服!!!
就那回,简意见他穿着警服从办公室出来,当时她眼睛都直了!
好在我常年备着一套熨烫得一个褶都没有的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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