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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校内闻名的桀骜公子哥儿,一把吉他slap起来的确很帅。
何樱没想起那么多。
她只知道,当林臻站在舞台弹唱着枪花的传世名曲dont cry,搜索着人群中她的时候。
他右眼一眨,对着她笑,嗓音沙沙的清凉。
何樱觉得四肢的血液直往心口涌去。
她很确信,自己真的喜欢上了他。
那天走出学校音乐厅时,她一路垂着眼,远远地跟在人群身后。
林臻找到了她:“喂,何樱……”
少年止住话,像是在等她的赞扬。
“林臻,”她还是不肯抬头,轻声细气的:“歌很好听。”
林臻脸一红,舒慰笑着跑远了。
何樱却望着八角长廊上垂着的紫藤萝,鼻子一酸。
在经历过一场以惨败告终的闹剧后,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喜欢上了林臻。
死性不改。
但人都是趋利避害的。这次,她决定吸取教训,要把喜欢藏的更深一点。
整整一年,林臻陪着她走过晚自习放学的八角长廊。
要等到高考完,高考最紧要,她不断告诫自己。
一切止步于高考百天誓师大会。
那天后,上学放学,她忽然再也没在长廊楼梯见过林臻了。
闺蜜们很担心地问过她,何樱只是摇头。
她听人说起过少年心性浮动,三分钟热度,就跟五三必备篇目里那首《氓》写的一样:
“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
还能怎么样。
她连眼泪都没洒,只是撒着娇告诉何琮骑车上下学好累,要他来接送。
所幸高考发挥的不错,录取完后,何樱便把自己一头扎进了健身房。
林臻连同一堆旧书试卷,被她抛在了九中盛夏的绿墙边。
女大十八变,加上健身打扮,渐渐,何樱出落成了和她mama年轻时一样颜色娇妍的美人儿。
何樱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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