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竹马(二)
阮棠最近在学识字,因为阮宸自从听到江迟喊了一声“媳妇”之后就警惕了起来,不准自家女儿被小混蛋拐得到处跑。
梅丽莎这几天一直看着丈夫忧心忡忡的模样,满心疑问,“亲爱的,你是不是要哭了?”
阮宸呵呵了一声,气的想打人,“被江家的臭小子占便宜叫一声媳妇也就算了,谁能想到我闺女最先认识的两个字是‘哥哥’呢?”
梅丽莎一愣,“这……难道不是一个字?”
阮宸和她大眼瞪小眼,“有区别吗?啊?难道不应该是‘爸爸’?”
“哥哥的比划简单,”妻子努力给他分析,可惜阮宸的状态就是捂着耳朵“我不听我不听我不高兴啦”,梅丽莎无奈耸耸肩,“中国不是有句话,叫做女大不中留,你看开一点。”
阮宸傻眼了,“棠棠才三岁。”
“唔,没什么,我十三岁就开始约会……哦,我什么也没说!”
“嗯?”
“亲爱的,我心中只有你!”
不管怎样,阮棠最先学会的两个字是“哥哥”,之后才是“mama”和“爸爸”,这件事在不大的小镇上很快传开,江迟拿着她习字的纸条乐开了花,每天揣在兜里,碰见人就喜不自禁的显摆给人看:“看看,这是我家绵绵写的!”
有人就嘲笑他,“人家明明是阮家的丫头,怎么就成你家的了?”
江迟就不高兴的哼一声,“就是我家的,你们不知道就不许胡说!”
听了这话,他爷爷先拿着烟斗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臭小子,你这么成天疯跑,人家阮丫头跟你才怪!”
江迟不服气,拿着那张写着“哥哥”二字的纸条偷偷看了很久,宝贝似的藏在了衣服里,再也不给人看。
虽然他总是当面嘲笑阮棠是不识字的小文盲,但在别人面前,他总是洋洋得意的炫耀:这是他的小媳妇儿!他的小媳妇儿会写“哥哥”啦!
直到阮棠学会他的名字,他才找到了新的炫耀方式,在对着所有人都炫耀了一个遍之后,他把两张纸条整整齐齐的叠放在一起,偷偷的装进了小铁盒,搁在了枕头底下。
乔南嘲笑他是炫妹狂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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